维护网民权益 利于依法行政

作者:许跃芝 李万祥 来源:经济日报
2012-12-24 18: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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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网站、黑客攻击、电信诈骗、网络贩枪、“浮云木马”盗窃银行账号……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很多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实施犯罪,严重损害了广大网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建武分析:“从媒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介,也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渠道,为人们的生活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随着大量的信息出现在互联网上,网络的信息安全问题就变得非常严重。”

为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多数企业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在自己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消费者个人信息,比如在上网登录、网上购物交易的时候。但其中也不乏个别企业缺乏用户信息保护意识,将用户信息出卖,从而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利。另外,在一些企业中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私自窃取企业的数据库,对外私下销售。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宋建武表示,只有将增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立法明确规则,政府部门执法得当等要素统一起来,才能够有效改善我国目前网络传播状况。

“进入新世纪后,互联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共机构和市场类机构越来越多地获取了人们的个人信息。”清华大学陈昌凤教授分析道,“这也带来深层问题。商家努力从海量信息中提取个人信息并分析、获取商业利益,但是法律的界限在哪里?”

“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其中包括互联网时代的网上信息。”陈昌凤说,“自2000年至今,我国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诸多规定,但已明显滞后。这些法律的应用性不强,涉及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又由各管理部门分散执法,力度远远不够。”

北京市自2007年开始实行《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并且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管理监督。“北京市已经从网络的‘硬件’和‘软件’管理方面都做了一些工作,采取一些相关措施来规范网络运行秩序。由于是地方政府立法的缺陷,有些措施很难落实。”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孔繁荣说,“我们希望全国人大能出台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我们的网络监督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很有必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通过立法,首先保护网民的权益,其次还有利于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加强网络立法,还可以提升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力,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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