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1月6日 (记者王帝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自《中小企业促进法》经2017年9月1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吉林省工信厅全面加以推动落实,充分借鉴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简称《条例》),于2018年4月1日施行。吉林省工信部门全面落实“一法一例”,紧紧围绕自身职能,从政策支持、关键要素、创新创业、企业维权、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务实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13441.9亿元,同比增长2.9%,民营企业户数38万户,同比增长10.3%,个体工商户179万户,同比增长9%,从业人员655.1万人,同比增长0.1%,上交税金428.5亿元,同比增长-4.5%。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1.5%。
吉林省从完善发展政策服务,构建吉林特色的政策支持体系;突出关键要素服务,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协同企业维权服务,完善诉求畅通机制;加强项目建设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推动落实,并成为在国家《促进法》修订后第一个出台《条例》的省份,目前正在组织制定《条例实施细则》,计划在今年底前出台实施。
(王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