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精神,银川市以便民惠民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减环节降费用提效率为抓手,制定并实施《银川市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要以现有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为主体,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对银川市目前5家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银川市北环蔬菜批发市场、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宁夏润恒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宁夏新世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鲜果品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通过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市场可持续经营能力,形成批发—配送—零售为一体的全链条公益性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发挥好公益性流通设施引导和调节市场的作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调控,通过财政资金入股,对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试点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国有控股或持有“金股”,加强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和供应的调控力度。同时,《实施方案》在实行硬件与机制共建的基础上,进行投资与运营的分离,政府实施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投资,国有股权收益主要用于市场监测、信息统计发布、质量安全追溯等功能运营;项目运营则按市场规则运作,充分体现市场主体作用,保障社会资本获取合理利润。
《实施方案》提出,鉴于目前银川市5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信息化程度较低,为了切实体现公益性批发市场的作用,中央资金用于支持全市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包括电子结算、市场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公共)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市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而银川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零售终端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提升社区蔬菜直销店、生鲜直通车、“无人售卖”等服务网络和规模,完善产销衔接体系,着力解决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满足“菜篮子”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据悉,通过市级投资平台对公益性试点市场以股权投资或PPP的方式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5〕45号)要求,银川市本级配套7500万元,目前已安排2861万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打造全市统一的电子结算系统,不断提升促进食品安全的能力和废弃物处理能力,设置检验检测中心,开展鲜活农产品检验检测全覆盖,全面落实农产品交易索证索票制度,同时新建或改造全市5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处理废弃物的能力和市场整体卫生环境。此外,还将针对不同农产品市场的定位和功能,根据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完善市场功能,着力打造批发配送零售为一体的全链条公益性网络体系。到2018年,全面建成以银川市为核心区,覆盖毗邻地区,保障居民消费需求、平抑物价,打通特色优势农产品南下北上、西出东进,流转顺畅、安全高效的全方位多层次通道,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高银川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供应能力、市场运行能力,使公益性网络体系销售的鲜活农产品占全市鲜活农产品交易总量的20%左右。
为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行,银川市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参加的银川市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同时,增强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并制定支持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物流配送等标准,进一步规范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运行管理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目前,《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并全面进入推进建设阶段,有关部门将于2018年10月底前对公益性试点市场和公益性零售终端等公益性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做好公益性零售终端运营监管,切实发挥好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郭少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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