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难取证难追责难 偏远乡村成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重灾区

来源:新华网
2017-08-22 0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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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倾倒废物呈多发态势

背后暗藏黑色利益链

从2016年下半年起,广西各地还发生了多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事件。在这背后,跨省倾倒危险废物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

2016年9月3日晚,梧州市藤县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有货船在该县浔江登洲岛河段倾倒垃圾,倾倒点位于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距离县城取水口上游约8.5 公里。据现场作案人员供认,该船只装载的货物是生活垃圾,在广东东莞厦岗码头装船,装载量约为400吨,装船后在垃圾上面用黄泥土覆盖,并用塑料膜对船舱封盖,运至浔江登洲岛边上实施倾倒行为,倾倒量约100吨。9月4日中午,藤县县城水厂取水口监测点汞、总氮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县城水厂因此停止供水时长约15.5小时。藤县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四年不等。

2017年4月27日,钦州市灵山县查获42吨非法填埋的工业固体废物,该批固体废物来自广东省珠海市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月12日,钦州市天锰锰业公司在建硫酸储罐发生浓硫酸泄漏事件,钦州港区部分工厂停产和学校停课达两天,泄漏及处置造成大量土壤污染。据嫌疑人供述及现场查办,涉案浓硫酸为废酸,部分来源于珠海市中冠石化有限公司。7月13日至14日,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发生非法填埋固体废物事件,初步判断为生活垃圾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的固体废物。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2名嫌疑人,并会同环保部门前往深圳龙华区进行调查。

2017年5月25日,贵港市平南县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反映,在县水泥厂码头发现有两条船非法倾倒废渣,经了解是广东南方制碱有限公司采用氨碱法生产纯碱产生的白泥,约1000多吨。

记者调查发现,跨省倾倒危险废物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不法分子为了减少正规途径的危险废物处理费用,利用非法手段使危险废物脱离监管,经过层层转包,非法处置,获取可观的利润。

来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金伟介绍,来宾境内发现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广东惠州、佛山、中山、茂名、东莞等地的化工企业。其作案过程是:广东茂名籍男子柯某、刘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作为中间人非法为涉案企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每吨收取380元至450元的处理费,然后再以每吨220元至250元的价格转手给来宾籍犯罪嫌疑人韦某等人非法处置。韦某等人联系车辆运输至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并联系其他犯罪嫌疑人寻找地点堆放或者倾倒填埋,除去搬运的费用每吨获利50多元。

“在整个环节中,找到合适的地方对危险废物进行堆放或处理是重要的一环,这需要当地人的配合,据我们了解,不少当地人并不完全知道这些危险废物的危害性有多大,以为只是一般的废物,掩埋后不会有太大问题。”黄金伟说。

黄金文表示,根据测算,这些危险废物通过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去处理,正常处置费用要4000元至4500元每吨,而交给中间人的处理成本不到正常处理成本的十分之一,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和个人就会铤而走险。

加强源头管理

形成执法合力

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必须从源头做起,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充分发挥举报办法的积极作用,让外来污染物无处落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蒙美福告诉记者,经排查,来宾市“3.14”案数家肇事企业,以及贺州信都镇“6.9”案嫌疑企业,均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工艺,均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非法企业。梧州藤县“9.3”垃圾跨境倾倒事件的垃圾来自广东东莞市,钦州港区“5.12”案件的泄漏废酸、灵山县工业园区非法转移填埋的化工聚合物来自广东珠海市。

以上案件表明,一些地方对落后工艺的淘汰和对非法企业的监管力度不足,对危险废物的申报和转移监管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存在监管盲区。

危险废物运输需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涉案危险品多达几千甚至上万吨,且多有强烈刺鼻气味,却能够多次从多种渠道畅通无阻地从广东转移至广西,表明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卢俊彰介绍称,在贺州信都镇“6.9”案中,犯罪嫌疑人甚至在危险废物已经被广东某地环保部门查获的情况下,在委托正规环保企业处理了一部分危险废物后,又通过层层中间人的关系将剩余的超过一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其中一部分拉到贺州信都镇进行倾倒,凸显源头监管的缺位。

由于涉及跨省非法转运,转移量大,涉及面广,广西环保厅决定向环境保护部汇报寻求支持。6月8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广西环保厅、广东环保厅在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召开了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查办及后续处置工作协调会,提出了“堵源头建防线、分职责共处置、强能力重群防”等联合打击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遏制事件频发态势的机制体制。

目前,钦州、贺州、来宾等市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钦州市已完成残留废酸、废聚合物清运工作,贺州市正在办理跨省转移处置手续。截至8月初,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追逃3人。

但在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

一是危险废物数量较大,广西本地处理能力不足。来宾市是多起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案件影响的重灾区,约需处理倾倒填埋、桶装以及已被污染需处理的土壤等近万吨危险废物。根据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要求,尽快处置。这些危险废物酸度大,处置的前期预处理难度非常大,广西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两家综合处置企业,因工艺和设备所限无法处置,现由2家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力的水泥生产企业按应急处置程序承接处置任务。

二是后期处置费用较大。黄金文介绍,仅广西武宣县一地就有近6000吨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处理,预计产生的处理费用达到2000万元以上,为尽快消除隐患,当地政府紧急划拨了经费先行垫付,之后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追偿。

以上几起案件中,所有非法堆放、倾倒的危险废物均来自广东省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处置费用;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要求的,应由广东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但有些涉案企业本身就属于非法生产,被相关部门查处后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有可能无力承担相关费用。

三是跨省联动机制亟待完善。部分案发当地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开展的联合调查情况看,跨省区的联合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衔接配合程度不够,使得案件调查及涉案固体废物处置进展缓慢。

针对当前危险废物跨省倾倒案件多发情况,广西要求公安、安监、环保、交通、海事、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动,以跨界区域、城乡接合部、跨省界村屯、人迹罕至区域和废弃厂房、矿井、矿坑及山林等区域为重点,建立防范外来污染的防线。

蒙美福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群众对外来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认识还不足,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倾倒危险废物“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下一步将充分发挥举报办法的积极作用,让外来污染物无处落脚,让环境违法分子无处可逃。(记者 黄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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