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案件不需要送省检察院阅卷,一般也不开庭审理。”云南省高院刑一庭庭长李红斌说。但这起案件显然不能轻易下结论。经过梳理,法官们发现卢荣新一案中存在问题的证据竟多达25项。
随后,云南省高院将案件卷宗移交云南省检察院,正式发函要求补正这些证据,特别是要求检察机关调取锄头柄DNA鉴定的图谱,期待能通过图谱解释对DNA鉴定的疑问。
云南省检察院对这起案件也高度重视,公诉部门对法院移交的25项存疑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大多数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
于是,云南省检察院将卢荣新案列为重点案件,并根据与云南省公安厅的命案通报机制,联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及技术部门一起对案件进行研究,当时就从调取的DNA图谱上发现了一些问题。
双方最终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锄头柄DNA鉴定意见,如果采用新技术在被害人体内检出卢荣新的DNA,则可以补强证据。
于是,2016年6月,云南省检察院委托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案发现场提取的检材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专家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加测Y染色体的DNA鉴定方法。最后,从死者体内提取物中检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结果:检出了除死者丈夫以外的一名男子的DNA,但不是卢荣新的!
为谨慎起见,云南警方将全部检材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了复核检验,检测结果证实了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结论。
2016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组成联合工作组奔赴西双版纳。根据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鉴定机构的DNA鉴定意见,联合工作组查出了该男子的父系成员,经排查,认定与死者相邻村寨的洪树华为重大作案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