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华商报通过多种途径征集3·15线索,仅昨日就接到了近百条热线,经过梳理,对楼市的投诉当仁不让地成为了NO.1。
购房者的投诉最多的问题是,开发商延迟交房、楼盘烂尾、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和房屋质量问题等。
2012年,杨女士在大庆路十字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是三年后交工,但到现在还没有交工,且停工两年多了;2013年10月份,柳女士在蓝田县汤峪镇买的房子,合同承诺2016年交房,但房子连坑都没挖……买房是普通人一生最重要的大宗消费,有部分人更是为此倾尽所有,遭遇这样的消费陷阱,有消费者坦言“想哭都没地哭”。
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投诉也占了楼市投诉的很大一部分。有市民在浐河东路一小区买房已经七年了,当时花了近百万元,契税和大修基金都给了开发商,但到现在房产证还办不下来,开发商也联系不上了。
昨日,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提醒购房者,买房前就一定要开发商在合同中将交房时间及延迟交房违约责任规定清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还有市民反映开发商在售楼时虚假宣传,可后期承诺无法兑现,甚至连人都找不见了。对此律师说,购房时,一定要把开发商承诺的写进购房合同,毕竟那才是真凭实据。
高瑾醒购房者,买的房如果“烂尾”了,即使起诉到法院并胜诉,最终也可能遇到“执行难”的问题。所以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希望其能尽快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这样消费者的损失可以降到最少。如果开发商依然无法完成项目,其就应该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经法院对开发公司析产、拍卖后,获取项目后续完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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