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水更清了、空气更好了、吃得也更放心了……这些年,生活在浙江的人们,越来越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幸福。
幸福不断来敲门,人大监督不停步。本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按照“选准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的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健全监督机制,组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有力推进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浙江省正确实施。
不管是“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现场,扶贫开发、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部署,还是食品安全、公正司(执)法等热点问题,都有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身影。通过他们持续监督、跟踪问效,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和落实,受到群众欢迎。
专项督查
盯的是问题
“之前处于闲置状态的2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从2015年的不到30%提升至65.6%……”在2016年9月底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政府关于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这组数字引发社会关注。它意味着,投在这23家污水处理厂的近8亿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在过去一年里提高了1倍多,建好的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现象得到基本解决,有力助推全省“五水共治”工作。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浙江省自2013年启动“五水共治”以来,污水处理厂实现从“县县有”到“镇镇有”的跨越,处理污水作用明显,但也有少数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2015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发现有23家污水处理厂因设计规划不合理、配套资金跟不上等原因,建成后基本闲置。
审计工作报告,晒的是数字,揭的是问题。2015年10月,带着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7个专项跟踪督查组,实地督查23家处于闲置状态的污水处理厂。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回头看”,成立调研组赴各地查看这些污水处理厂的整改进度,并审议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情况报告,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督查的成效让调研组成员们很是欣慰,这2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明显好转。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10月,他们来到金华琅琊镇污水处理厂时,发现该厂投资额1000余万元,2010年4月就完成了一期建设并通过验收。可直到他们去督查时,污水处理厂还没有投入使用,整整闲置了5年。人大开展跟踪督查后,当地立即行动,15天内完成了主要整改工作,日收集污水量由原先的400吨增加至约2000吨。2015年11月6日,该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目前运行负荷率超过90%。
盯紧23家闲置污水处理厂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监督延伸到全省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成效明显。到2016年7月底,全省80%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还全方位加强治水治气的监督。围绕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持续开展跟踪督查,专题审议省政府“五水共治”等工作报告;继2014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后,2015年再次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议执法和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提出11个方面具体意见,要求政府逐项研究、限期整改、抓出成效,助推浙江全域内绿色发展。
不仅如此,省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还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共性问题和制度缺陷,持续放大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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