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 续期按房产价格三分之一缴费

来源:金羊网
2016-04-17 08:49:00

  土地使用权到期,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有“自动续期”规定,为何要补交房价、地价才能续期?

  补交房价的理由,温州国土部门负责人是这么回应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到目前,国家也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立法的滞后,使得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至于补交地价的理由,据原深圳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物权法》的规定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没有说明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所以深圳现在适用的还是2004年颁发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据此是要补地价的。

  越早补交 代价越小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2004年的深圳市颁发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还是受到了业主们的欢迎,因为不再是100%补地价,而是打了个3.5折。只要补交地价,这些物业的“寿命”都能相应延长到40年或50年。这样的结果是,不少开发商纷纷进驻小区改造,罗湖区的老房子也“似乎是越老越值钱”。

  据了解,近几年国内多地的基准地价呈上涨趋势。因此,房地产专家提醒,土地年限已过期物业的业主,越早补交地价,需要付出的代价会越小。

  “深圳的地方法规只是暂时解决问题,将来国家出台相关法规,还要以国家的为准。”省房协一位资深房地产专家认为,虽然中国多数住宅的建筑寿命低于70年,不存在是否要缴费延长土地权限的问题,不过深圳这样不缴地价不允许过户的规定,可能最终被其他地方政府效仿。

  除了深圳,在广东究竟有多少房产处于或即将面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大限?记者询问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暂时难有确切的数字。看来也只能靠自己翻查一下家里的房产证了。

  据记者调查,广州最早一批商品房、也是全国第一个商品住宅小区——东湖新村,是1979年12月21日正式动工的,至今已是36年,距离70年土地使用期大限还有相当长时间。据悉,当时造价150元/m2,售价700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