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月福建民间借贷纠纷案高发逾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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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导报记者从福建高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近年民间借贷案件不断大幅攀升,仅今年前7月,全省民间借贷纠纷案就高发逾6万件。
据福建高院负责人介绍,这些年,福建民间借贷案件收结案数量大幅攀升,已经超过婚姻家庭案件成为民商事第一大案件类型。有数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上升势头迅猛,今年前7个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48万件,结案标的总额219亿元,均同比上升四成以上。
省高院负责人提醒,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借款合同与款项交付是两项不同的事实,出借人对这两项事实都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因此,借款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写明出借人、借款人、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内容;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汇款等方式交付款项,并注意保存相关转账凭证。借款人对借款已经归还承担证明责任,因此应当注意保存还款的相关凭证,最好每笔还款后都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借贷双方如果有长期款项往来,建议在转账归还每笔借款本息时要求出借人出具的收据载明具体是归还哪笔款项、哪个时间段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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