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查获“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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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东港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批来自日本的进口废塑料中查获大量完整密闭容器。经鉴定该批货物不符合我国进口相关标准,将做退运处理。
该批货物申报品名为废塑料,数量为4个40英尺集装箱,重量74.126吨。该局检验人员在对该批货物实施掏箱检验过程中,发现后半箱货物全部为完整密闭的塑料容器,部分容器有液体残留,且标示“化学”、“危险”等字样,经测算约占全批货物重量的12%。我国对于进口废塑料明确规定:废塑料中应严格限制密闭容器等夹杂物的混入,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塑料重量的0.01%。
为防止“洋垃圾”的扩散,阻止环保不合格货物随进口废物原料进入国门,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该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货物进行封存,并及时出具不合格检验证书,将该批货物移交相关部门作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