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养子不尽孝道 长大成家后虐待打骂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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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7月15日电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家住郑州市的王老汉,含辛茹苦20余年把养子抚养成人,谁想养子不仅不尽孝道,反而和儿媳以各种理由打骂、虐待老王夫妇。7月15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
事情还得从1986年的一天说起。
老王夫妇是郑州市惠济区一个村庄的村民,平时卖菜为生。
1986年冬天的一个早上,天还未亮,老王就骑着三轮车准备前往郑州市区卖菜。在路过一个村庄的小河沟时,看到一个满脸冻疮和嘴唇干巴的弃婴,老王心生爱怜,将其带回了家。
由于老王夫妇只有一个女儿,多年来想要儿子未果。他们觉得既然遇到这个孩子也是缘份,两人就决定把这个孩子当作自己孩子抚养,并取名王浩。
一晃22年过去了,王浩从一个普通的大专院校毕业,但是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还游手好闲,吃住基本上还是靠老王夫妇支持。
老王夫妇想着可能儿子取了媳妇,就会收敛点。于是,两人又张罗着为儿子王浩操办了婚事。
本想着一切会开始变好,但是结婚后的王浩及儿媳的表现却将老王夫妇的生活推向了深渊。
婚后,儿媳常因各种理由打骂、虐待老王夫妇,还拿刀威胁老王及亲属。甚至采取断电、半夜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往房间门上扔皮球等方法从精神上折磨老王夫妇。
更荒唐的一次,因为老王妻子没有做儿媳喜欢的饺子馅,儿媳就开始打骂老王妻子,邻居看不惯动手打了儿媳。随后邻居和儿媳都被警察带走。王浩到警局后,不但不教育批评儿媳,还声称是家务事,与警察无关。
老王夫妇和养子以及儿媳的关系越来越恶化,村委会、家族长辈几次调解都没有效果。
不堪忍受儿子儿媳暴力的老王夫妇有家不敢回,只能住在女儿家。
一次次伤心的场景最终让老王夫妇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一纸诉状将养子王浩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王浩的收养关系;要求王浩限期从二老住处搬离;并要求王浩支付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25余万元。
“我们辛辛苦苦将他养大,把他当亲儿子待,给他操办一切,最终却是这般对我们,让人心寒啊!”法庭上老王满含泪水说道。
经审理法院认为,老王夫妇收养王浩发生在《收养法》实施之前,且有村委会出具证明、邻居、亲友公认的养父母子女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亦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王浩成年成家后,未能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纵容其妻对二老打骂,经当地村委会及家族长辈调解未果,导致老王夫妇与王浩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7月15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老王夫妇与王浩的收养关系;王浩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老王夫妇生活费和教育费补偿金25余万元。
走出法院大门的老王夫妇一直泪流不止,不愿再多说一句话。含辛茹苦把养子抚养成人,如今一解除关系虽然可不再受儿子暴力,却也心如刀割。
法官提醒:
“赡养义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上对每个人的要求。赡养义务不仅适用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也适用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公民有义务履行此项义务,不履行义务也将承担法律责任。”本案的主审法官说道。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而女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义务。还请大家从今天起,履行起自己作为晚辈的义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