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半年排查登记校车508台 处理违法接送学生车辆10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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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石家庄7月14日电 14日,本网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2015上半年,河北省各地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共排查登记校车508台、接送学生车辆10060台,审验驾驶人(含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6481名,涉及全省中小学校1515所,幼儿园1583所,依法处理违法超员接送学生(幼儿)车辆109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交管部门通过本地的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向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出台适合本地区的相关文件,落实管理责任。保定市召开了2次由政府秘书长主持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局际联席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以市政府和市校车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制定发放有关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文件3个,同时保定市支队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保障校车道路交通通行优先权的通知》等管理文件3份,规范了车辆管理。石家庄市支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印发了《校车标牌核发工作流程》,明确公安交管部门内部的工作职责;衡水市、张家口市支队召开多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辖区内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找准交通安全薄弱环节、查补隐患和管理漏洞。
各地积极联系教育、运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摸底排查活动,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通报上级部门,为车辆安全行驶提供保障。石家庄市支队半年来与教育、运管部门联合召开了7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印制发放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手册》,加强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的管理;秦皇岛市支队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常态联合督导小组,定期深入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和大队进行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整改措施,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唐山市、邢台市、沧州市、廊坊市支队结合春运、春季开学等不同时间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认真落实“四见面”措施,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交通环境进行深入摸排,并对车况、GPS系统安装使用等安全设备配备及驾驶证、车辆年检等情况进行严查,科学设置了校车专业停靠标识、候车标牌和候车站点、隔离墩、标牌等交通设施。
各地还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合理部署警力,进一步完善“护学岗”建设,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衡水市支队依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学校放学、放假时间点,组织民警对学校周边的车辆进行重点疏导,严厉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证件不全、安全标示、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半年来查扣未经教育部门备案非法接送学生车辆17辆,其中对6辆车车主罚款20000元,并抄报给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廊坊市支队组建接送学生车辆违法治理小分队,每周五下午放学时段提前赶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布控,蹲守和巡逻相结合,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全面检查,纠正护送人员数量不足和灭火器过期、无逃生锤等行为200余起;沧州市支队进一步完善了“护卫天使”行动方案,抽出机关民警协助外勤一线民警在辖区所有学校上下学高峰时间设置护学岗,最大限度地做到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对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
同时,还定期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育,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承德市支队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积极开展寒假前及春季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同时在辖区内学校通过多媒体教学系统上了“交通安全连着你我他”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课;廊坊市、衡水市支队定期拟定安全提示信息,通过省局平台共向学校(幼儿园)法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驾驶人发送安全提示语,提示其严格车辆安全管理,安全守法接送学生(幼儿);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集中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教光盘,并结合“三超一疲劳”,教育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自觉拒绝交通违法,确保安全运送学生。
随着暑假的到来,各地交管部门还进一步巩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治理的成效,严格履行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暑期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