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市委1号文印发 提出建设9条“美丽乡村”景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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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徐锡思)海都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泉州市委1号文《关于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印发。其中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与2014年持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计划增长9.5%。
《意见》提出了1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其中部分细化目标包括:建设9条“美丽乡村”景观带、180个人居环境整治村等。
《意见》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2个乡镇、16个村试点工作,2017年全市基本完成,做到确权确地到户等。培育15家省级和40家市级(其中林业1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并新增农民合作社300家;培育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4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0名。
《意见》提出,着力建设9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即,选择有一定基础、跨村域乡镇域的带状村镇,按“美丽乡村”景观带打造,并在沿线两侧各300米范围内的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重点打造180个人居环境整治村,建设30个美丽乡村宜居村。
今年,现代设施农业将建设项目112个,完成投资3.9亿元。新建农村沼气600户。确保今年年底前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并关闭、拆除可养区内的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户)。
今年全市将新增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各2个,推进5家“菜篮子”基地建设直销体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10个肉品追溯网点。将建立健全涵盖市、县、乡(镇)三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市将扶持30家安全农产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可追溯体系。
《意见》还要求,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扩大到主要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今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提高到常住人口人均40元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