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伐沉香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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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刑拘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
据介绍,2014年12月22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报案称,公坡镇白秋三村潘某家祖宗地上生长的2株沉香树被盗。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民警及聘请林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勘验,遭盗挖的2株沉香树被人连根挖走,由于现场只有2个土坑,没有留下树木伐桩,林业技术人员无法计算林木蓄积量。民警随即受理案件,并对报案人、有关人员以及现场周边地区展开调查取证。
通过走访调查和现场分析,在确定案件性质后,该局将案件立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侦查。为尽快查清案情,今年以来,该局一方面组织民警加大对周围村庄检查力度,另方面通过外围对有关人员开展摸排工作,并对村干部、村民进行深入的走访了解。由于无法掌握收集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也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员有作案嫌疑,案件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近期,文昌市森林公安局重新梳理案件,将该案列为头号破案任务,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并请求海南省局刑侦支队派员介入指导。专案组民警继续加强走访村民,调取查看路面监控,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可能受雇挖树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文昌市范围内非法收购古树名木的苗木场及个人进行了重点排查。
据介绍,在专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涉案嫌疑人何某奖、符某、陈某飞、宋某喜等4人被锁定。经民警的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宋某喜、陈某飞于6月23日晚21时主动到该局投案。当晚,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奖和符某迫于压力,也先后主动投案。经连夜突审,宋某喜等4人其伙同盗挖2株沉香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实,2014年11月间,公坡镇白秋村三队村民何某奖(男,47岁)和符某(男,42岁)商量准备将该村潘某家祖宗地上天然生长的2株沉香树卖掉,由符某负责联系买主。符某通过陈某飞(男,32岁,文城镇德田村委会村民)将出售沉香树信息告诉宋某喜(男,41岁,文城镇人)。2014年12月,宋某喜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将1.1万元购树款交给陈某飞带去买下该2株沉香树,同时由陈某飞雇请民工和一辆农用小四轮车及司机到白秋村三队非法采挖2株沉香树,后运至文城镇坑美村委会宋某喜家附近种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喜等4人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黄一鸣 通讯员 吴海青 何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