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破获特大网络贩枪案 缴获各类枪支140余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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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办这一特大网络贩枪案件过程中,民警感受最深的是,相关涉案嫌疑人绝大部分都是军事爱好者、枪支发烧友。“这些人除了转卖枪支牟利外,大部分人就是因为对枪支的爱好而买来玩耍、收藏,要说社会危害性,可能没那么大,但却是很大的社会治安隐患。”办案民警说。
小华是最典型的,大学辅导员、研究生,“他被抓时,还有一个多月就当爸爸了,有个美满的家庭。”民警介绍,但现在小华由于贩卖的枪支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华有个下家叫大鹏,包头人,同样有着令人艳羡的工作——公务员。和小华一样,大鹏也是军事发烧友,他一开始在小华处买枪自用,打打猎什么的,但最后也在暴利的驱使下开始贩卖枪支。被警方查获时,大鹏自己收藏了两支“秃鹰”仿真气枪,同时已经买卖了6支仿真枪。目前,大鹏已经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也是严重的法律后果。
“其实在南京也有军事爱好者因涉枪而遭惩处。”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孝陵卫派出所教导员贺鹏告诉现代快报记者,5月初的一天,他们接到报警称一工地上发生纠纷,有人掏出了枪。民警前往现场调查得知,掏枪的是工地上的一名工头,他也老实交代,枪是仿真气枪,是在外地旅游时买的。“现在我们正在对枪支的杀伤力做鉴定,如果达到一定标准,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贺鹏说。(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我国《刑法》中涉枪犯罪的罪名,主要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个人爱好演变成违法犯罪,这样的结果令人痛心。”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罗文进说,随着网络的兴起,近年来网络贩枪案件频发,江苏警方主动出击,对此类犯罪保持露头就打的态势。罗文进敬告广大市民,别拿爱好当借口,主动远离枪支。如果在网上或生活中发现有人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和储存枪支弹药,请主动拨打110,向警方举报。如果你家里现在就藏有枪支,请主动就近上交派出所,以免被查获后受到法律惩处。(苏宫新杨维斌 陶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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