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选方案公布 得票无须过半即可当选特首

作者:我有话说 来源:中国网
2015-04-23 11:16:58

社会气氛和政治环境

主席,在我介绍《咨询报告及方案》的主要内容前,我想特别指出,自从2013年12月开展第一轮公众咨询,直至第二轮咨询期收集到的意见,以及专责小组成员亲身与市民和社会各界直接沟通的体会,有一个客观事实是非常突出:就是广大市民一直都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顺利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而这个社会的普遍期盼,也在社会上由多个不同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长期显示出来。

另一个不容漠视的客观事实是行政长官普选源于《基本法》的规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关系到中央与特区的关系。因此在制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和法律地位。而这个宪制上的要求,正好凸显中央在决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话语权。

尽管市民对普选行政长官有共同期盼,而普选方法有《基本法》为依归,香港社会在过去一年多就政改的讨论,仍然是极具争议。作为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对政制发展这议题有各种不同意见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制要向前发展,大家就必须求同存异,放下成见,寻求共识。特区政府的工作,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充分顾及政治现实和实际操作等因素,设计一套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竭尽所能争取如期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的普选目标。这正是专责小组过去十多个月的工作目标。

主席,有部分政党、立法会议员和个别团体早在第二轮咨询展开前,已公开表示反对8·31《决定》,要求撤回8·31《决定》,重启“五步曲”,并抵制是次咨询。纵使专责小组多次呼吁有关政党、议员和团体不要抵制咨询,可惜我们都没有得到正面和积极的响应。今天,我们实实在在提出了以市民的意愿和香港社会整体及长远利益为依归的具体方案,我诚心希望有关议员不要采取消极的态度,而是与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齐心合力,落实一个公平、公开、公正、及具透明度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我相信这是普罗市民对你们的期望。事实上,政制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到底是向前走抑或原地踏步,掌握在每一位立法会议员手中。既然《基本法》赋予了在座各位议员宪制权力审议政府提出的方案,你们就当然需要承担这宪制责任。这是时代对你们的呼唤,是历史把这责任放在你们的肩膀上。

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方案的原则和因素

主席,以下我重点介绍政府提出的具体方案。首先,让我讲解特区政府在考虑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各项议题时,充分考虑过的原则和因素:

第一,正如特区政府一直再三强调,方案是符合《基本法》和8·31《决定》的有关规定,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区域的宪制地位;

第二,方案是符合《基本法》有关特区政治体制设计的四大原则,即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循序渐进,和适合香港实际情况;

第三,方案在实际操作上是切实可行、具透明度,并有利于确保选举能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四,方案能有助响应社会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让香港政制向前发展,不要原地踏步的强烈要求;以及

第五,方案在众多不同的意见中力求平衡,能争取多数市民、立法会、行政长官及中央接受,让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得以落实。

可以说,特区政府所提出的方案,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我们衷心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市民和立法会各位议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