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法官提示投保人:应认真阅读和填写保单和风险询问表后再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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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保时,投保人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单和风险询问表的每项内容,做出相应回答后再签字确认,切不可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投保人再签字确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宿敏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购买保险增强保障。然而,随之而来各种保险纠纷逐年攀升,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保险业领域日益凸显。
对此,青岛中院金融审判庭法官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提高自身权利保护意识,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宿敏介绍说:“在人寿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中,非常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如实告知义务”。”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人寿险中,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风险情况作出询问时,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告知真实情况,要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业务员会要求投保人填写风险询问表。然后很多投保人对风险询问表的重大法律意义认识不够,让保险业务员代为填写。在多数询问事项勾选“否”这一选项,最后投保人再落款中签名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保险人通常提交经投保人签字确认的风险询问表来证明其已经进行询问以及询问的具体内容,并以风险询问表上投保人回答的内容作为投保人告知的情况。
一般来说,只要投保人在风险询问表上签字确认,不管相关内容是其自己填写还是由他人代为填写,都应视为保险人已经进行询问、相关回答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除非投保人能够提交其他证据来推翻该认定。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保监会重视保险业务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这种情况已有所减少。
“然而,除了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外,保险消费者对自己权利和义务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宿敏说。
宿敏说:“重大疾病险费用高,关系到每一个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投保人亦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风险询问表,避免盲目草率地签字确认,增强自我保护的权利意识,以便保障各方权益。”(记者 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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