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令" 此前曾多次表态不会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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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7时,深圳香蜜湖汽车交易市场一汽车4S店,员工在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关上店门,只让出不让进。
17时40分宣布政策,18时政策生效
发布会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陈惠港宣布,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视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适时调整,其中“50%摇号,50%竞拍”。电动小汽车也在限购之列。每年10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
陈惠港表示,自29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同时,自29日18时起,深圳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此前已签订车辆销售合同的小汽车不受暂停限制。
采取增量调控措施遏制小汽车快速增长刻不容缓
按照现有态势,深圳未来2年机动车将新增约100万辆,到2016年底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400万辆,中心城区拥堵时长将从2014年的55分钟拉长至92分钟,整个城市的运行效率、大气环境、生活质量将严重恶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措施,治理交通拥堵。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小汽车增量调控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等大城市实施,交通恶化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为实施综合治堵和发展公共交通赢得了时间。
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措施,必须在短期内迅速实施
客观上说,对小汽车进行增量调控是一项高度敏感的举措,涉及广、影响大,若提前向社会公开,极可能引发小汽车集中抢购,既造成车辆剧增、增加交通拥堵,又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使限购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为有效减缓小汽车增长速度,遏制交通恶化,经过借鉴其他城市的利弊得失,并慎重研究,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采取迅速实施增量调控的措施,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交通拥堵治理是城市发展与管理的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深圳市将在控制小汽车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批交通民生项目,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强化交通管理执法,加强交通污染防治,并继续积极探索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打造高效、便捷、低碳、安全的交通环境,走深圳交通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