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取消配车,发放补贴”,1993年广东东莞选择这样的方式第一个啃下公车改革的螃蟹。此后20多年,地方政府接连出台政策,遏制“车轮上的浪费”,虽然目标一致,但路径却是各自摸石头过河,不过大多黯然收场。公车也因此被称作难啃的硬骨头。
但是昨天,这块硬骨头却被狠狠地啃掉了一大块。昨天,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终于展露真颜。那到底这次从中央层面推动的公车改革怎么改?又能否成功?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政府财政出钱买车、养车的实物供给方式。这次公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范围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连维良:公共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有利于节约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现在在我们的三公经费中,公车的经费占的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不多60%。第三,它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对其他改革的深化促进。
按照《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党政机关,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同步推进,期间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宋晓梧,1998年公车改革方案制定小组的负责人,如今已经退休的他告诉记者,当时的公车改革方案已经落字成文,也在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可最后还是没能顺利实施。此后二十年,虽然地方试点这些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理想。
宋晓梧:一直缺少一个统一的部署。如果说根本的困难,我觉得还是在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既得利益的固化。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平时使用公车这么多年,觉得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