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占道摆摊被收“管理费” 收费者是“城管派来的”
商贩占道摆摊被收“管理费”
收费者是“城管派来的” 城管、乡政府均称系对方“委托”一公司所为
5月18日,一名男子(左)向新来的商贩收费
只要每月缴纳费用,商贩可在路边占道经营?一个多月前,聚集在马泉营西路占据人行道摆摊的商贩们遇到了“管理者”,一名男子自称是城管派来的工作人员向商户们收取费用。商贩们在缴纳450元费用后即可获得一个编号,并被“允许”在这里摆摊。对于这名管理者的身份,城管和崔各庄乡政府均称是对方“委托”的一家公司的员工所为。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收费者已将收取的费用退还,在得知不许继续摆摊的消息后,商贩们也得到了新的信息:可以交钱去别的街道摆摊。
现场
每月交450元 街边就能摆摊
近日,腾讯微博网友“铁血丹心”发布微博称,在北京朝阳区马泉营村口,每月交450元可以在街边摆摊。
1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马泉营地铁口出来的马泉营西路。该路段向北延伸200多米的范围成了商贩们摆摊的经营场所。当天4点30分左右,人流高峰还没到来,各种水果、小吃摊、生活日用品摊点已经开始营业。
商贩往往带着各类车辆来此摆摊,机动车道右侧停放着一些面包车、厢式货车和三轮车,两车道的道路因为商贩的摊点变得有些拥挤。
摆摊的何先生介绍,他租住在附近的村子里,2年多前,因为这条街道靠近地铁,人流量大,看准商机过来摆摊。“刚开始收费一个多月,每月要交费450元,可在晚6点后摆摊,交900元的可在早晚时间摆摊,这里一人一个编号,收费员按号管理,每晚6点左右会沿着人行道转悠,有时候,收费男子身后也会跟随着穿着迷彩服的人。”
在此摆摊需交费的说法得到了其他商贩的印证。此外,何先生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4月20日交费时收费人员开具的“收据”。收据显示,何先生交费450元,期限为“4月20日到5月20日”,在收据的右上角写有何先生的编号和所属的“晚上摆摊”类型。收据下方署着男子的签名,但没有任何盖章。其他一些商贩手中的收据也大致相同,但有些收据没有签名。
一些商贩推来的三轮车外围玻璃上,印着“崔各庄便民服务车马泉营定点摊位”字样的贴纸贴在车上,贴纸上印有数字编号。商贩介绍,这样的标语只有在交完钱之后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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