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超千人涉责任事故被公诉 仅48人判实刑

作者:蒋皓 来源:法制日报
2014-05-12 10:24:48

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云南检察机关已对曲靖市4月发生的致35人遇难、1人失踪的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涉嫌渎职犯罪的11件11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刚刚在山西督导办理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一个月的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又投入到曲靖这两起案件的督导。

直接参办、挂牌督办、派员指导……《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案件685件1066人,立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大幅上升,分别上升61.9%和72.5%,挽回经济损失2352余万元,是2008年以来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

最高检直接查办4案

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2013年11月1日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重大事故调查结果。报告显示,爆竹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极其淡薄,间接造成此次安全生产事故。

当天,远在北京的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负责人紧密关注着调查报告。作为检察机关事故调查督办成员,他至今忘不了事发现场的惨烈:3间厂房被炸成废墟,到处散落着被炸飞的瓦块、砖块、爆竹用纸,甚至有被炸断的房梁挂到树枝上……

“三四十厘米厚的厂房砖墙都能炸飞,可以想象里面当时储存的火药量有多少。”该负责人用手比划着砖墙的厚度告诉记者,作为拥有10余年事故调查经验的老检察官,他从砖墙被炸飞、死亡的12人全部在45岁以上等细节看出,这是一起明显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背后一定有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监管不力的责任。

最高检和广西检察机关围绕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两条主线进行调查。2013年11月,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岑溪市安监局原副书记兼副局长等4人,并采取强制措施。

“最高检或者上级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原因有二:事故造成后果的级别决定由相应级别检察机关办理;可能遇到地方干扰和阻力时,上级检察机关介入可以保证调查顺利开展。”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2013年,全国共发生49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最高检直接介入八宝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事故、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4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余45起重大事故均由省级检察院介入调查,最高检挂牌督办。

国企央企占相当比例

2013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责任事故案件就造成2028人死亡,239人重伤,645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余元。

“在最高检督办的4起特大安全事故中,国企、央企占3起。其他重大安全事故中,国企央企也占据相当比例。”该负责人表示,受多种因素影响,化工、食品等新领域和特殊行业,正在成为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点。

据悉,以往的事故“老大难”煤矿领域涉案111件,被涉案143件的建筑行业夺走头把交椅,涉案78件的交通领域和62件的消防领域分列其后。事故所涉职务犯罪也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监管、建筑、公安、交通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在立案的1066名犯罪嫌疑人中,这些部门占到40.2%。

“安全责任事故窝案串案多,往往查一案挖一窝,立一个揪一串。”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检察机关查办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630件949人,分别占94.31%和91.07%,所涉罪名高度集中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仍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正是这两个不到位,才致使一起起悲剧的发生。

2013年11月22日发生的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便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输油管道于当天凌晨2时13分开始泄露,上午10时25分发生爆炸,中间的8个小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有关监管人员应急处置不当,最终酿成此次惨剧。

判决率实刑率都较低

尽管查办责任事故工作成绩不俗,但现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令这名负责人忧心忡忡。

“案件涉及的人员科级以下和无行政级别人员多。”该负责人说,1066名犯罪嫌疑人中,两种人员有756名,占比72.55%,县处级仅24人,占2.3%,反映出检察机关调查和追责难度不小。

另一个困扰是,法院判决率和判决实刑率较低。

2013年立案侦查的1066人中,侦查终结1046人,移送审查起诉1028人,提起公诉1195人,但法院生效判决仅222人,占比18.58%。其中,免予刑事处罚112人、缓刑62人,判处实刑的仅有48人,占全部提起公诉的4.01%。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通化矿业公司为逃避国家调查,只上报28人遇难,隐瞒7名遇难人员不报。4月1日,该矿不执行省政府禁止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违规安排人员入井,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8人受伤。

今年1月28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移送的4名涉嫌玩忽职守罪的监管人员,仅1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另1人免予刑事处罚。

“这是一起接连发生两次爆炸、造成53人死亡的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负责人表示,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既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也能回应中央要求和群众关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轻刑化对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释放了一种负面信号。记者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