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冰洋被“撞衫” 打官司索赔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4-02-24 10:42:46

津泉源:我们早已使用瓶子

“在北冰洋申请专利之前,我们就已经使用这个瓶子。”华伟饮料食品厂负责人李飞回应称,公司早在2012年12月份就已经设计出瓶子的形状并投入到生产中使用,他否认北冰洋食品公司对自己公司生产的汽水的指控。

李飞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一份“津泉源”汽水玻璃瓶的“设计标样确认函”。函件显示,2012年12月26日,河北辛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设计出一款玻璃瓶。李飞表示,这款玻璃瓶正是为“津源泉”汽水专门设计,作为其灌装瓶使用。

面对“北冰洋”食品公司的起诉,李飞表示,并未对“北冰洋”汽水的外观设计专利造成侵权行为。李飞解释称,“北冰洋”汽水瓶子上的防滑纹和盲文设计是其突出特点,而自家生产的“津泉源”汽水瓶没有这些特点。此外,汽水瓶上的图案和文字商标均不一样,消费者能够分辨两个品牌。

李飞还表示,“北冰洋”汽水的外观设计专利属于现有技术,不具有授予专利权资格,目前他的公司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北冰洋食品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目前正在进行无效审查程序。”李飞说。

“我们的汽水有自己的销售途径。”李飞说,当初公司看好北京的汽水市场,开始生产。公司在销售自己的产品时,并不会故意误导消费者,模糊两个品牌的特点,“回收时误收我们的瓶,这不是我们的错。”

商家:瓶形易混淆 商标能分辨

北青报记者从市面上购买了两款汽水,放置在一起比较,瓶身高度一样,由于都是橘子味汽水,饮料颜色也接近,将其中一个品牌的汽水放入另一种品牌汽水中时,不容易分辨,但两款汽水瓶身上的商标差别较大,容易分辨。

随后,北青报记者随机走访了5家饮料批发店,让店主分辨两种汽水。店主均表示,能凭借商标,分辨出两瓶汽水是不同品牌。但店主也表示,如果两种汽水放置在一起时,由于瓶子外形相似,容易混淆。

一位2013年夏天开始经营“北冰洋”汽水的批发商告诉北青报记者,他都是从厂家直接进货,瓶子退回来之后会返给厂家,而有时候是厂家那边来人收瓶子。“我进货只进带有北冰洋标志的货,”这位商家说,在他的店内销售汽水,不可能将两种饮料弄混。文/本报记者罗京运 摄影/本报记者 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