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妻子身亡,丈夫受审。徐高纯 摄
公诉人:到底以哪个为准?
吉某某:应该采信当庭供述。
共用了几把刀?说自己记不清了
公诉人:吉某某在作案过程中使用了4把刀。
吉某某:到底几把刀我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我记得至少使用过两把刀。对于4把刀,只要是办案机关认定的我都认。
吉某某辩护人:勘验结果显示,4把刀上都没有提取到吉某某的指纹,因此并不能认定吉某某用了4把刀。
公诉人:4把刀上都沾满了血迹和头发,没有提取出吉某某的指纹并不代表他就没使用。
父母发现后,他称就没再捅她了
根据吉某某父母的陈述,当时他们听到响声下楼,发现门从里面反锁。吉父把门砸开一个洞,开门后发现吉某某正拿菜刀砍小祁。吉母上去,试图反剪吉某某的双手,并且咬了他一口。吉父上楼找手机报警,吉母又冲出家门找邻居求救。
在这个当口,究竟发生了什么?
吉某某之前的供述:母亲出去之后,我把家门关起来,又去厨房抽出两把水果刀,去卧室继续捅刺小祁。捅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把刀的刀刃有点钝,又换了一把,等母亲再回来时,警察也一起来了。
吉某某当庭改口:父母阻止我就停下来了,打电话给前晚喝酒的朋友李某。这时母亲拍打隔壁邻居的门喊救命,我感觉丢人把家门关起来了。我知道警察快来了,没有机会和老婆讲话了,我就回到老婆身边想跟她再讲些什么,就没再继续伤害小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