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母长年卧床不起 女儿屡次施暴致死庭上翻供

来源:南方日报
2013-08-09 11:18:28

■记者手记

重病患者家庭

应有长期救助服务

病重母亲卧榻两年,家里花光积蓄救治依旧不见好转,一对子女在家日夜守候照顾,这本该是一个尽显中国孝道传统的故事。可那带有明显宣泄压力意味的一拳,在带走病重母亲的同时,也让施暴的女儿身陷囹圄,给这个原本破败的家庭增添更多悲凉。

看到这则新闻,容易让人联想起同在一座城市下,东坑86岁母亲黄远葵51年照顾瘫痪儿子卢亮培的故事。在残联、地方镇政府的帮扶下,黄远葵每隔一段时间能够得到一定数额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包括东坑镇在内的东莞市各镇街也都已经计划或启动建设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这一系列的社会救助行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对母子的后顾之忧。

反观熊玲一家,作为在东莞谋生多年的新莞人家庭,熊玲这样的重病家庭在东莞能够得到的社会救助寥寥可数。在新莞人重病家庭救助方面,2010年出台的《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在东莞区域范围内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新莞人,患有危及生命的急、重病需紧急治疗或抢救的,可以申请使用医疗救济基金,申请救助的人一年内救济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

这样的政策对熊玲这样的家庭而言无法解决核心问题。很显然,要避免类似的悲剧出现,除了经济上的帮助,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向这些重病家庭提供长期的社会救助服务,与这些家庭共同分担因长期照顾重病亲人而产生的负担。

类似的职能在国外更多是由带有公益性质的民间救助机构或组织来代政府完成。面对庞大的外来人口群体需求,东莞或许可以因地制宜考虑进一步放开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限制,打破原有以申请救助基金为主的静态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部分资金等多种方式,让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并轨发展,从而真正让重病家庭救助一直处于良性运转状态。

实习编辑:段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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