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满月 律师称执行操作是难点

作者:李璟黄敏 来源:荆楚网
2013-07-31 13:21:36

■法官点评

重在呼唤对老人的精神关怀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薇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主要是为了两点。一是强化对老年人的物质保障;二是强化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王薇介绍,“常回家看看”入法的亮点其实就是精神赡养立法。一方面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另一方面现在的生活和工作节奏加快,子女工作越来越忙,“常回家看看”也越来越稀缺。老人精神赡养成为社会极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规定也恰恰是用法律的力量来推动道德的进展,让“常回家看看”这种社会意识深入人心,形成的是关怀老人的社会氛围。

王薇说,此类案件一般在基层法院出现较多。在司法操作层面,她建议“多久时间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如何看望问候老年人”,可根据案情,特别是考虑到不同家庭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经济状况作出判断。

■探访

养老院:子女看望老人次数未明显增加

离开了家庭环境,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往往更需要子女的问候。但新法实施一个月后,武汉养老院内子女来看望老人的次数没有因此发生明显变化。

盼孩子来 又不想给孩子添负担

昨日下午3时,在武昌区顺宏老年公寓,67岁的金爹爹午睡刚醒,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装着饼干的透明塑料桶,坐在靠门的位置吃饼干。金爹爹住的是4人间,有空调,金爹爹的柜子里整齐地放着很多零食。

金爹爹的家就在养老院旁边,但是两个女儿相继出嫁,婆婆过世,剩下他一人。担心老人照顾不好自己,两个女儿将他送进养老院,每周都来看一次。

“来的时候她们把外孙也带来了,不忙的时候呆大半天,送药、送吃的。”金爹爹说。

顺宏老年公寓共住着90多位老人,来自武汉三镇,有的子女每天都来看,有的一周、两周看一次,也有的一个月才来一回。“子女常来,老人也很高兴,就像小孩子一样,逢人就讲‘我儿子来看我,给我带了什么菜’。”院长周秀红说,但是子女真的来了,不少老人又让孩子早点回去,担心他们耽误了工作。

“几乎每个月,老人的子女都会来”

“常回家看看”入法一个月,周秀红统计,来养老院的探访人数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没什么变化。“老人也不会真的去状告孩子,除非孩子非常不孝。”

为了让孩子能经常来看老人,周秀红的养老院自2005年开院以来,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儿女需每个月来交一次费用,交费的同时看望老人。

“以前来看几次,现在还是几次,几乎每个月,老人的子女都会来。”周秀红说。

在汉阳欢乐护理服务中心,院长杨玉莲却感受到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变化,这里一共住了118位老人,子女探望老人的次数这个月比上个月多了31次。

有些老人的孩子三四个月来给老人交一次费,但这个月来看老人了。“但增加并不完全是因为‘常回家看看’入法,有些是因为天气热,担心老人的健康,所以来看的多一些。”杨玉莲说。

记者询问武汉多家养老院,多数养老院表示子女探望老人次数和之前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