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东莞昨晚回应 冀中星两次败诉三次上访
据《羊城晚报》报道,昨晚11时40分,东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冀中星及其家人有过三次信访记录,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上访。
《报告》中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3时,冀中星曾在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受伤。经调查,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当时,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曾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33万余元。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举证不足,事实不符,判其败诉。之后冀中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报告》称,经审理,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冀中星虽然存在伤残的情况,但是他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所受的伤残是因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故对于冀中星要求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随后,冀中星开始了漫漫的上访路。《报告》称,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东莞市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东莞市公安局协调,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对东莞的救助表示感谢,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此事而上访。
经过东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核实,冀中星及其家人三次上访: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今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第三次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的冀中星的投诉信。
追问
东莞公安
将重新调查此事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
一位值班的黄姓警官表示,已经获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一事,目前东莞公安局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将对冀中星所称的被东莞治安员打残之事进行调查,“很多事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有些问题还不太清楚。”本报记者陈坦于海波 王蔷 陈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