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探望老人违法"后 6城市养老院老人变化情况调查

作者:贺林平 吴 勇 王明峰 赵子斌 王伟健 吕绍刚 来源:人民日报
2013-07-18 08:48:28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益寿园老年公寓接待室,工作人员曾培仙拿出一本探亲家属登记册,册子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家属探访记录。“7月份的探访人数基本上和之前持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了,并没感觉到探望老人的子女数量明显增多。”曾培仙说。

呼和浩特社会福利院专门收养 “三无”人员和家庭无力照顾的孤、残老人。虽然住着200多名老人,但儿女前来探望的却寥寥无几。院长张新生表示,福利院目前有儿女的老人仅占5%左右,家庭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即使福利院打电话催促儿女前来探视,也起不到效果。

法律约束力不够强?

养老院:维护亲情靠的不是法律

作为一名养老机构的负责人,杨素表示支持“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几年前,我们这确实有过子女把老人送进来就不管的现象,我们几次打电话,要么不接,接了也是冷言冷语。最过分的是有的老人临终通知子女,子女都找理由推脱。有了明确法律条文,不仅是对我们从事养老工作的一种支持,也是对老人权益很好的保护,更是对个别不孝子女的一种约束。”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康泰老人乐园的工作人员秦玺林也十分支持“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自觉看望老人的,你不说他也会来看望,不看望的,即使有法律约束也叫不来。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经常看望老人的子女大都能够理解我们工作,我们的工作人员跟他们很容易沟通,而半年一年也难来看望老人一次的子女常常会因为老人正常的头疼脑热找工作人员的麻烦,所以我们十分拥护法律的实施,儿女来得多了,我们的工作就更容易开展。”

但杨素同时也觉得,“常回家看看”其实很难界定,“怎么算‘常’,十天半月还是半年一年?”杨素认为,子女真正应该重视的不是某一条法律,而是老人真实的内心感受。

“其实,父母与子女间真正和谐的亲情关系最终靠的不是法律的保护与约束,而是建立在原本就应有的真心的互相关怀与爱护之上。”杨素说。

内蒙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韩晓娟表示,虽然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但在执行层面上依然有所欠缺。“由谁执法、怎样执法等问题依然模糊。”

相关新闻:

四川“常回家看看”首案开审 母亲跪地痛哭

在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后,78岁的大邑县王泗镇村民李兰渝向法院递交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昨日,大邑县王泗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李兰渝哭喊“儿子忘了娘”,并当庭下跪,让人动容。详细>>

淘宝流行售卖“回家看父母”服务 最贵一天1350元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后近10天内,多个网店面向那些既做不到“常回家看看”,又怕被“以法治孝”的异乡人,陆续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交通、通讯、购物费另计。”详细>>

委员三问探亲假:32年未修改 与现实脱节如虚设

如果在外地上班,每年只有春节能回家探望父母,那么,陪在他们身边的日子一共有多长时间?有人计算过,假如父母能活到85岁,这个数字是一个月。一个月,心酸而沉重。常回家看看,说起来容易,其实很难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