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前晚在微博上透露,今年两会期间她提出的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的议案,已接到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函复,函复对议案精神表示肯定,称我国在财税立法方面的现状已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短板,亟待加强。但对议案最关键的两点,即终止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和此后税收由人大立法,函复中并未明确提及。
财税专家称,税收法定原则有利于约束征税机关的公权力、维护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可以说是税法领域的“帝王原则”。财政部官员表示,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是大势所趋,人大应逐渐减少授权,渐进式回归。
若无进展将继续提议案
赵冬苓表示,今年两会期间,她提出税收立法权收回全国人大的384号议案。她认为,纳税是涉及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相关政策绝不能随意制定,必须进一步严格管理。在当前国内法律体系已日益健全的今天,税收立法权必须回归人大了,因为宪法规定了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近日,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在函复中对我国税收立法现状作了说明,对384号议案精神也表示肯定。函复称,全国人大此前所作授权的项目是大于税收立法范畴的,但在实践中看,税收立法已经成了相关实际立法的主要内容了。现在,我国在财税立法方面的现状,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短板,亟待加强。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在函复中也承认,税收政策法定是各国立法普遍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人大常委会应积极行使税法的立法权,加快税收法律政策的制定,这也是非常必要的。
但对议案最关键的两点,即终止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和此后税收由人大立法,函复中并未明确提及。不过该函复只是初步答复,将征求赵冬苓代表意见后再上报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
对此答复,赵冬苓表示,后续她将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以及共同提出此议案的其他人大代表加强沟通,
力争促使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尽快给出一张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的路线图或时间表。若此目标没有达成,她预计明年全国两会时还会继续提出正式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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