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事实查清”二审未判 是否赔偿争议大还需审查

作者:雷军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7-03 09:31:03

永州承认曾提3条件“塞钱”

在庭审过程中,唐慧再次拒绝调解。此前唐慧提到,今年5月29日到31日,永州市劳教委曾经在湖南省高院陪同下与其调解,但未成功。

浦志强律师在质证阶段向对方发问,要求就此调解方案作出说明。永州市劳教委承认,只要唐慧答应“撤回上诉”“反映问题要依法合理”“调解结案”等三个条件,该委当时同意唐慧的赔偿请求,并愿意协调当地政府给其10万元救济款。

浦志强和徐利平当即指出,如果不是意识到自己的劳教决定错误,永州市劳教委为何会在一审胜诉的情况下答应唐慧的诉讼请求?但永州市劳教委方面则解释称,答应调解是对省高院的尊重,唐慧的家庭情况也让他们愿意放低姿态调解结案,“唐慧尽管有很多违法行为,但她终究是永州的一名普通群众,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关心”。

唐慧激动语塞讲述上访被叫停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唐慧多次情绪激动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数度因心情难以平复而无法发言。审判长给予唐慧充分尊重,建议她休息并等候数分钟,但唐慧要求讲述自己上访的经过和遭遇时,因与本案无关而遭到制止。她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要求省高院能给我公道,希望我的最后希望不要破灭。”

昨天,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兼劳教委主任蒋建湘亲自出庭应诉,他坚持将冗长的最后陈述念完。蒋建湘称,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对唐慧做出劳教决定是依法行政、职责所在;而作为公民,无论是表达诉求还是维护权利,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解决。

蒋建湘说,劳教决定被省劳教委撤销,说明己方对唐慧女儿的特殊情况考虑不周,人文关怀不够,“在此表示歉意”。他提到,执法实践中,情、理、法往往相互交织而又难以调和。唐慧女儿的遭遇值得同情,她提出的赔偿金额也不大,完全可以“一赔了之”,这样既可以平息网络舆论、也可以消解各方面的压力,但“法律不是儿戏,国家赔偿不能任意为之”,只好做出此艰难决定。

是否赔偿争议大还需审查

上午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休息。

徐利平律师和唐慧此前均推测,鉴于此次湖南省高院的处理方式和姿态,本案很有可能会当庭宣判。然而,下午1点刚开庭,审判长简单总结后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合议庭休庭进行了评议,认为本案基本事实已经查清,但双方对是否应予赔偿存在重大争议,合议庭还需结合全案的事实进行综合审查。”

对此结果,媒体记者和唐慧方均大失所望。徐利平律师介绍,根据审理期限的规定,本案最晚应于7月16日审结。浦志强律师表示,双方本就因存在巨大争议才上诉,既然事实清晰,法官一般情况下均会直接宣判,但如此结果为唐慧增加了很多变数。

但两位辩护律师均对二审给予较高评价,并表示对结果充满信心,“更加开放,合议庭给了大家很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