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部门解释高速路收费为何"不降反升"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到106580009009,即可免费订阅30天中国日报双语手机报。
1日起广东省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大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间的收费标准下降,但许多车主发现,部分地段一类车收费却“不降反升”,这一现象引起社会热议。对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2日晚间联合发布《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称,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是收费金额取整原则变化所致。
6月1日零时起,广东全省高速公路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即:收费费率按四车道0.45元/车公里、六车道以上0.6元/车公里执行,一至五类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互通立交匝道按平均长度折半计入收费里程,每条匝道长度从匝道收费站中心桩号起计算至匝道与主线连接处;收费金额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一些车主发现,统一标准后,广东省内绝大部分高速公路二、三、四、五类车辆收费标准应声下降,多条高速公路却出现了一类车收费上调,部分涨价幅度甚至高达40%。
对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发布的《说明》称,个别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间的收费标准有所上升,主要是收费金额取整原则变化所致。此前,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按照以下办法取整:收费金额小于10元的,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整,即收费额尾数小于或等于2.50元的,舍去不予征收;收费额大于2.50元且小于7.50元的,按5元计收;收费额尾数大于或者等于7.50元且小于10.00元的,按10元计收。
按照新的取整原则,的确出现了个别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上调的现象。如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六车道0.6元/车公里)为例,夏港至沙田段收费里程为28.8公里,计算得出一类车的原始收费额为17.3元,按照原取整办法,取整为15元;按照现行取整办法,取整为17元,收费标准上调2元;夏港至洪梅段收费里程22.07公里,计算得出一类车的原始收费额为13.3元,按照原取整办法,取整为15元;按照现行取整办法,取整为13,收费标准下调2元。
对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的《说明》认为: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广东大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间的收费标准还是下降的。如华南快速路一期全线共有8个出入口,一至五类车共有140项出入口间收费标准,其中114项下降(一类车出入口间收费标准全部降低),最大降幅22元,13项保持不变,仅有13项上升1-4元。广深高速公路全线共有24个出入口,一至五类车共有1380项出入口收费标准,其中1253项下降,最大降幅82元,46项保持不变,不过仍有81项上升1-5元。其中一类车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下降和保持不变的有208项,最大降幅6元,但仍有68项上升1-4元,占全部276项一类车收费标准的25%。(完)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