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实施政府租赁土地造林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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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采取政府租赁土地加快植树造林,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冬天至今年春天,全市新增造林22.6万亩,植树2000余万株,完成山东省下达任务的174%。
政府租赁土地造林绿化的办法是政府与土地所有方(村集体或农户)签订较长时间的土地租赁合同(10年以上),明确土地造林用途,获取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后,交由林业局进行统一的造林绿化,保证造林质量。目前,滨州市24条干线道路绿化林带和生态林场的土地全部由政府租赁,全市租赁造林土地总面积超过16万亩。
去年冬天以来,沾化县思源湖北林场、无棣县新海生态林场、阳信县万亩生态林场、滨城区秦台“八一”林场、高新区黄河生态林场和北海万亩生态林场6个万亩生态林场全面启动,完成生态林场新造林5.17万亩。
据租赁土地造林方案,林地建成后,建设方主导对其进行拍卖,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落实林地使用权。拍卖所得用以支付土地租赁费及返还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费用。
租赁土地造林和明确林地使用权将造林质量与造林者的利益挂钩,实现权责统一,解决以往因产权不清、利益不明造成造林成活率较低的问题。在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新增造林面积中,多数地区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95%。
新的造林机制,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使滨州市的 “年年栽树不见树,岁岁造林不见林”的情况将得以扭转。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记者 宗来松)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