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受访者认为北京交通拥堵未缓解

来源:新华网
2011-07-04 08:00:07

关键词二:公车

“十二五”期间 北京不再增加公车指标

对于此前民众较为关注的公车管理问题,《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使”字头号牌小客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意见》还提出,要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年度制定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关键词三:停车费

重点区域停车费计时单位缩短 部分地区收费标准降低

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中明确规定,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域,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根据方案的规定,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及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等现有4个繁华商业区;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

在收费方面,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表示,经过研究,对原来征求意见方案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完善。主要对三项不变,一个是小区停车收费,二是夜间停车收费,三是驻车换乘停车收费,这次不做调整。第二个完善,降低了两类区域的收费价格,一类是二类区域,一类是三类区域。二类区域占道停车的收费由原来每小时征求意见是7元,现在调整完是6元。二类区域由原来的3元调整到现在的2元。第三个完善是对小区居民在小区周边的道路停车,也做了相应的优惠。按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来进行。第四个完善,考虑到就医的患者到医院就医的需求,给予就医患者的停车需要,这方面不做调整。第五个完善,就是缩短的停车收费的计时单位,原来是半个小时是作为计时收费单位,现在从半个小时缩短到15分钟,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老百姓办事的效率,少交一点停车费。

据了解,该方案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