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不能挂起来,就得有车位。规范停车,就得有停车位建设的硬件支持。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停车这一项。提个建议,政府可以出台强制性规定——多少人的大厦或社区,开发商要建多少车位配套。如果政府放任不管,到时候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影响还是社会性的,还是要政府出来兜底。
一个城市拥有了足够的停车位,还要把停车的服务跟上去。比如,开车的人可能不知道周边哪里有合法的停车位,那就需要在马路边上竖起醒目指示牌。你雇人去贴条罚款的同时,也可以雇人去引导人家停车。在北京一些商业大厦旁边,经常看见地库外面的车排成长队在等车位。大医院的停车位甚至需等一两个小时。这时候,如果有人在旁边疏导,指引最近的停车场所,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随意占道停车的人。
城市交通秩序的整治,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具体方面。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是当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指导思想。如果只是简单“贴条”罚款,难免就有以罚代管的意味,更谈不上服务了。我们不是常说,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吗?怎么一到具体的管理行为,就忘记这些了。这些话难道只是贴在墙上,给人看的吗?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