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利国惠民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05-12 13:27:23

“弱智”的不是个税体制,而是金融专家对我国税制的肤浅认识

这位货币政策专家在其文章中列举了我国现行税制的种种“弱智”表现。但是,这些论述恰恰表明,作为货币政策领域的专家,其对税收原理、税收征管技术以及我国税制的发展演变等基本问题的认识非常肤浅。

按照这位货币政策专家的说法,由于个税收入较少,因此,实施“平税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引进这个税种,让全社会能够自觉地纳税,提升纳税的意识,而不在乎能够征多少税”。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预算制度的特点和要求,显示出这位货币政策专家税收基本原理知识的缺乏。我国年度平衡的预算制度要求政府必须“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在我国的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收入,不可或缺。这笔收入在政府预算中被“安排”用于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如果没有了这笔收入,公共服务尤其是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势必受到严重的影响。2010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了4837.1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6.6%——如此庞大的收入规模可以建造多少所小学学校、盖多少座社区医院,建设多少套保障房啊!尤其是在贫困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在那些财力本就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这笔在这位货币政策专家看来“微不足道”的收入又会解决多少居民的基本生存问题啊!

这位货币政策专家又称,由于“高税率下偷税漏税不仅盛行而且理直气壮,一定是拿死工资的人缴税,拿活钱的人逃税,最后是恶化了收入分配”,此外,其在微博上还举例说,“俄罗斯同行经常告诉我,百姓非常拥护税改(单一税率),大家排队缴税”。而事实上,这种说法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博弈中,由于税收直接剥夺纳税人财产权利的性质,“平税制度”并不见得会提高居民的纳税意识——曾号称“俄罗斯首富”的霍多尔科夫斯基偷漏税款案就发生在俄罗斯;在国际经济危机造成“赤贫”人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俄罗斯改回累进税率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而在我国,国家税务总局近些年来一直在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于高收入群体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这些措施使得高收入群体的税收流失逐渐减少。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09年,我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69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2.5%,缴纳税额为138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6%。进一步而言,假定这位货币政策专家“听说”来的俄罗斯居民“排队缴税”现象属实,这种现象恰恰是政府工作效率低下、征税成本和居民纳税成本过高的体现。这未见得是一件好事!

这位货币政策专家在文中还提到,“俄罗斯、新加坡、香港地区、爱尔兰都施行了非常简单的几乎是平税的制度”,并认为这些国家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纳税人积极纳税,也使得政府的监管成本简化”。但是,对于我国来说,由于国情的不同,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这些国家的“平税制度”。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演变来看,我国现行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其客观必然性,其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体制和征管技术总体上是比较适应的。在30余年的征管实践中,其也一直发挥着调节居民收入的作用。如果将个人所得税改为“平税制度”,不仅会由于其收入减少而给财政(尤其是地方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共服务的供给和民众福祉的提升,而且会将其调节收入的功能消失殆尽,也不利于个人所得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由此看来,这位货币政策专家对我国财税体制、个税征管状况以及发展历程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而言,要求货币政策的专家掌握税收的理论与政策,也的确是一件勉为其难的事情。这样看来,真正弱智的并不是我国的个税体制,而是货币政策专家对我国税制的肤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