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
从切入角度、人员调配、货物运输来看,这次行动都堪称是一次“完美”的盗墓标准化作业,本不至于“翻船”。
杨彬进入墓室的第七天井,是离中心墓室最近的一个地方。盗墓贼的眼力之准,时常令人感叹不已。西安中院法官王兰琪是杨彬盗墓案的主审法官。他说:“下去就是石门,一点浪费都没有。”
王兰琪还担任过吕大临墓被盗案的主审法官。吕大临是北宋金石学家,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文物考古学书籍《考古图》的作者,被尊称为考古学鼻祖。警察当场将盗墓人抓获,缴获珍贵文物100多件。随后的抢救性发掘表明:盗墓贼在这一个墓中挖出的东西,比周边二十多座墓葬的集合都多。
盗墓贼的“翻船”,多是在流通这个环节被人举报。和毒品犯罪这类有组织犯罪一样,特情人员的使用,在文物界的黑白两道内,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杨彬的自信在于,他已超越了这一危险。案件卷宗显示,杨彬多次来往于香港、日本、美国等地,与各国文物商联络密切。他所收到的货物直送海外,一方面受益丰厚,这个石椁被他至少卖了100万美元(美方有人称是200万美元);另一方面,避免了国内倒手容易被线人“点”出的危险。
6个月后,杨彬还是翻了船。
2006年元月,接上级指令,西安警方对杨彬贩卖石椁的行为有所察觉,并展开侦查。2006年2月11日,与杨彬同伙的其他人员在盗窃另外一座唐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次日,杨彬被抓。
令人意外的是,审讯当晚,在警方做了第一份审讯笔录后,杨彬脱逃。主犯逃脱后,其同伙很快被判处缓刑。辩护律师姚子奇也奇怪于这一细节,他后来从杨彬处获得的答案是,其捅开手铐,用鞋子垫在用来堵门的床的床脚,悄无声息地溜出了暂押室。
当年7月,杨彬在深圳一女友家中再次被抓。多名司法人员对他的印象是:再次被抓,杨彬依然不认命。他感慨称,一个大事件中溅起的一个小石子打中了他,并始终拒绝交代石椁的去向。
杨彬认为,文物犯罪讲究人赃并获,如果他不交代石椁的下落,司法部门将无法对其定罪。
但“霉运”再一次光顾了他,警方与文物部门通力合作,找到了杨彬两处藏匿被盗文物的房屋,缴获二级文物、普通文物若干及一个硬盘。硬盘内,藏有数千张文物的照片,涉及文物近千件。其中一个文件夹内,石椁的照片历历在目。
硬盘资料和文物部门的鉴定结论相互佐证,杨彬被认定至少参与了两起盗墓事件。鉴定资料还认定,被盗石椁为国家一级文物;被盗壁画中,1件可定为国家一级文物,4件可定为国家二级文物;被破坏的壁画中,4件可定为国家一级文物,2件可定为国家二级文物。此外,杨彬还藏有猎枪一只,炸药雷管若干。
2007年10月,两罪并罚,杨彬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