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省财政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和运营给予补助,今年共有520家机构获补助,其中南平118家、福州103家、宁德83家、泉州58家、龙岩43家、三明40家、莆田34家、漳州29家、平潭12家。
补助资金涉及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开办补助按照用房权属进行分类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属自建用房、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新增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3000元;对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相应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500元。
床位运营补贴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分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护理型床位和非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每年1200元和1000元补助;对民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每张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助。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