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鸣)10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近日,省财政下达扶持资金1.92亿元,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工作。
扶持资金将分别按照每个县400万元、600万元的标准,给予首批24个示范县和第二批16个示范县,进一步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自2022年我省启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试点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资金3.66亿元,积极发挥示范县引领带动作用,拓展畅通城乡流通渠道,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全市计划完成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建设18万亩以上,到2030年累计建成139万亩。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去年10月,新修订的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正式实施,其中对“高标准农田”的定义是: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且稳产高产的耕地。
根据规划安排,到2025年北京市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9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139万亩。其中,2021至2025年新建35万亩,改造提升13万亩,共计48万亩;2026至2030年新建20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共计35万亩。
今年以来,本市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1+4”配套制度,为高质量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1”是指对原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4”是指制定《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北京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试行)》《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测绘与设计暂行规定》。
“1+4”配套制度明晰了市、区、乡镇三级权责,将项目审批和验收权限下放到各区,同时还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护标准以及项目勘察、测绘、设计的工作流程和内容标准,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约束。目前,本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完成4.58万亩,进度超过80%。
(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