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创新金融支农模式 服务乡村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日前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重点聚焦服务乡村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推进产业振兴,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多地创新金融支农模式 服务乡村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21-12-0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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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日前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重点聚焦服务乡村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近期,众多金融机构在之前金融支农的基础上创新模式,聚焦农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率。

据了解,根据协议,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将不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信贷投入力度,针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等倾斜信贷资源,全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日前也与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签订协议,重点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等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快推动农业数字经济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除此之外,包括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近期都纷纷创新模式,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持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在新一轮的金融支农政策中,一个突出的重点是各金融机构都将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提供直接融资、并购贷款、资产证券化、资本市场及股权投资、银团贷款等服务,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运用各种创新型普惠小微特色产品和灵活多样的抵押方式,加大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支持力度。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推进产业振兴,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通过金融支持或者金融、财政共同发力,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是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

不仅是金融机构,各地方政府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种业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助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业内专家表示,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未来,要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经营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积极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对产业化程度高、扩链增效明显、资信良好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上市、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多渠道融资。

(李志勇)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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