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务服务中心“一窗”服务写进标准

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窗”服务的综合受理模式大大方便了企业、市民办事。政务服务中心空间的划分应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区、窗口服务区、政务公开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审批服务区和其他功能区。

北京:政务服务中心“一窗”服务写进标准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4-0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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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务服务中心“一窗”服务写进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薇) 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窗”服务的综合受理模式大大方便了企业、市民办事。近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正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政务服务的综合受理模式被写进标准。征求意见将于5月6日截止。

规范对“一窗”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 “一窗”服务要求设置综合窗口。其中,综合窗口包括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出件窗口和综合咨询窗口。其中,综合受理窗口要负责提供接件服务、审批部门授权窗口作出受理决定范围内的受理服务、审批部门授权窗口作出受理决定范围内的受理决定文书和审批部门网上预审事项的受理决定文书的送达服务等;综合出件窗口要负责提供业务办理批准文件的送达服务、审批部门未对受理窗口予以受理授权的受理决定文书的送达服务等;综合咨询窗口负责提供咨询服务等。规范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或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中心不应按部门、按事项设置专业窗口,而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事项应集中设置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还应对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综合窗口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

政务服务中心空间的划分应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区、窗口服务区、政务公开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审批服务区和其他功能区。其中,自助服务区应具备网上注册、网上登录、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等智能服务功能。可按照需求配置自助功能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柜、智能机器人、多媒体展示、电子范例展示等设施。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可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

规范还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了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应提前30分钟开放休息等候区迎候服务对象,并提供饮用水等服务。政务服务中心还应开设延时服务窗口提供延时服务,如:法定工作日早晚错峰期提供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法定工作日午休期间提供事项的办理服务;周六(除法定节假日)应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等。

除此之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监督评价制度,规范监督、接诉即办、投诉举报、责任追究、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内容。

(王薇)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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