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经济社会重振 2021年湖北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明确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等政策衔接,支持脱贫县、脱贫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加快经济社会重振 2021年湖北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2021-03-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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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武汉3月16日电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明确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

  通知称,2021年是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之年,也是湖北省加快经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要抓好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加强预期引导、政策协同,针对小微企业、困难行业、大学生就业等重点问题,提前储备政策举措和应对预案。

  通知强调,要抓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加强“两新一重”建设,实施“5G+”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示范工程,力争新建5G宏基站3.5万个以上。争取鄂州花湖机场、陕北—湖北特高压等标志性工程顺利建成,争取沿江高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等4274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把促进民间投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招商引资,常态化开展项目推介和政银企对接,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不动产公募基金(REITs)等工具,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力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通知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等政策衔接,支持脱贫县、脱贫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通知明确,要在保障改善民生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实施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的意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禁捕和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力争该省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上年,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钟和)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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