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人涉入境瞒报 警方:已对其受案调查

山东乐陵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18日发布通报称,14日,乐陵市公安局受案调查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通报指出,疫情当前,史某未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员会报告,扰乱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山东一人涉入境瞒报 警方:已对其受案调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3-18 12:10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中新网3月18日电 山东乐陵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18日发布通报称,14日,乐陵市公安局受案调查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经调查:史某(男41岁),在柬埔寨工作。3月12日乘机于深圳入境,后转机至济南遥墙机场,其朋友当日将其接回家中。因史某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员会报告,警方已对其受案调查,对其他相关人员也正调查中。

通报称,史某(男41岁),在柬埔寨工作。3月12日乘机于深圳入境,后转机至济南遥墙机场。其朋友当日将其接回家中,3月13日下午该史去德州,14日下午被工作人员接回后接受集中隔离。

通报指出,疫情当前,史某未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员会报告,扰乱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对此,乐陵市公安局已对其受案调查,对其他相关人员也正调查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进入乐陵人员(包括境外来乐陵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进入乐陵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

警方表示,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