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嫌犯疑遭牢头殴打身亡 涉事检察院曾获全国先进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4-03-19 15:55:42

多名牢头狱霸参与殴打

与莫有文一样,何建云的羁押之旅,也没能在阳朔县看守所走完。2013年12月10日,他因盗窃罪被判服刑8个月、罚金1000元。根据规定,判决后余刑不满一年的,本可享受“留所”待遇;但只剩5个月刑期的他,在“莫有文风波”后,被转到了临近贺州的钟山监狱。

何建云家住阳朔兴坪镇古皮寨何家村,去年夏天,刚刑满出狱。不久,他又因在“日头火米粉店”偷盗680余元被抓。按其大哥的说法,33岁的弟弟多年来在里面“混混出出”,光是寄到家里的司法文书、警方通知,“摞起就有一沓,有时我们干脆扔到村里不去取”。

作为“几进宫”的“前辈”,何建云除了“身板”壮实、性情蛮横外,据其哥透露,他还有吸毒史,发起癫来,下手极重。

外号“炭头”的苏绍勤,是阳朔白沙镇遇龙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抓。相比莫有文,他也是早入所5个月的“老资格”。

11月8日,莫有文被刑拘后,先后与6月18日“进来”的苏绍勤、9月13日“进来”的何建云同居“一笼”,没见过“世面”的莫有文,很快成了他们的“出气筒”。

北青报记者向知情人士核实了同监先后多人殴打莫有文的过程,尚无证据显示是经看守授意的结果。

知情者说,虐待莫有文,一方面是出于这些人的欺人本性,另一方面就是他们对莫有文“看不顺眼”。除了“不会讲话”,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做工极慢,被视为影响监舍工效的“拖油瓶”。

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里在押犯人都要参加相关劳动。莫有文所在的监舍,负责手工制作塑料工艺花。而常年靠背树、扛砖卖苦力挣钱的莫有文,做起细活很是笨拙,影响了以监舍为单位计件的“效率”。

之所以在转入八监舍后继续遭到何建云迫害,是因为,何认为他“抱病”实为“装病”,大家被“不劳而获”的他害得工作指标完不成。

据悉,因对莫有文施暴,何建云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罪”,正被公安立案侦查。

对此,他的家人还不知情。“过不多久,他就能回来了!”离开何家时,他的大哥这样告诉北青报记者。而此前,他对弟弟的最后消息来自春节前钟山监狱的电话:“你弟患肺结核病重,你们尽快来看。”

涉事检察院曾获全国先进

知情者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规定,阳朔县看守所设有晨操报告制度,每个在押人员必须出舍参加晨操。据悉,从12月10日有被打录像起,直至16日被发现“意识障碍”送至医院,在四监舍和八监舍,莫有文都有未出勤晨操的情形。这意味着,无论此间他带伤出操,还是之后卧床不起,只要有人认真履职,都不会持续被打,耽搁救治,最终至“多器官功能衰竭”身亡的地步。

在2011年3月,阳朔县检察院曾从全国3186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被授予检察系统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负责监所监管的驻所检察室,更是在2007年和2011年,两度被最高检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媒体相关报道称,其先进经验包括“通过先进设备投入,与看守所实现了‘微机联网、动态监督’、监管信息共享;其驻所检察官,每周至少深入看守所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巡察一次;而其重点检察的范围,就是‘牢头狱霸’及剩余刑期一年以上的罪犯,留所服刑等问题……由于他们一直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多年以来,看守所未发生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等重大事故”。

知情者说,真要落实了其中一项,阳朔县检察院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零”记录,此次都不会被打破。

北青报记者在阳朔县看守所看到,其门口悬挂的牌子,是一左一右两块:左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看守所”,右边是“阳朔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看守所一楼墙体上,写有“广西监管”四字,二楼墙体上,注有“驻所检察室”标志,楼上专设驻所检察办公室。

一个公安、检察两方监管的看守所,莫有文恐怕至死都不会想到,自己进了这道门,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检察院早有过“内部通报”

2月24日本报报道《在押嫌犯疑遭“牢头”殴打身亡》后,桂林市公安局和桂林市检察院均表示已成立调查组,正彻查此事。但自警方宣布2月15日介入调查至今,调查结果还未“出炉”。近日,又有新消息传出:调查组已“升级”为政法委牵头。

而此前宣布“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将及时对外发布”的桂林警方发言人,在北青报记者就报道涉及相关事实与她核实时称:“作为记者,对相关事件自行调查是你们的权利,公安的调查结果出来则要很慎重。你核实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这要等检察院的调查结果。”

在整个调查期间,北青报记者先后两次联系桂林市检察院采访,对方均以案件尚在调查为由回绝。

本报报道见报次日,桂林市城郊检察院一名廖姓副检察长即带队到阳朔调查。

知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监所内设有同步监控探头,上述几人对莫有文实施殴打虐待的过程全部“记录在案”,调查谁打人其实并不困难,难就难在责任的“具体划分”。

据知情者透露,其实,此事早在“外泄”前,当地检察部门就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