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省部级高官贪腐案半数涉房地产

作者:刘德炳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3-10-09 08:34:57

落马高官为何涉足房地产?

在调查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现象。

首先,从时间上看,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明显比2004年之前多。统计显示,2004年及前4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贪官只有15人,平均每年3人;2004年以后则有38人,平均每年涉房落马近4人,2006年、2009年,都有7个落马高官涉及房地产。

与此相应,自2004年土地统一实行招拍挂以来,房价上涨幅度明显加快,2006年、2009年房价上涨幅度几乎都达到历史高峰,至今房价依然在高位运行。

严跃进指出,近几年全国面临普遍性的房价上涨,房地产暴利,也促使房地产交易中权钱勾结的现象逐步蔓延开来。

另外,从地域上看,中东部涉及房地产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数量明显比西部多,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成为因房重灾区,比如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浙江的张家盟、广东的许宗衡等。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公司、深圳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

而在新疆、西藏、青海等省份,截至目前,记者统计中并没有发现有省部级官员因为过深卷入房地产而落马。

对此,严跃进表示,这直接表明,房价较高、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省部级官员更有涉足房地产业的动力。究其原因,一是在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即使省部级高官,凭借其收入买房的压力也不少。

二是这些地方的土地升值前景十分诱人,开发商更有腐蚀拉拢官员的决心,为了一块地,开发商往往不惜一掷千金,对官员的诱惑更大。

三是在中国目前的市场中,房产不单纯是提供居住功能的产品,而是一个资产,甚至是消费结构中比重最大的资产。加上房价上涨,这种资产升值的可能性加大。扭曲的住房功能与扭曲的官员心理“狼狈为奸”,自然出现官员多套房的现象。对于专注投资回报率的官员而言,这种不断增值的资产,是其未来退休后的保障。同时,多数官员在城建与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等任职,职位的原因,增强了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政府寻租的私利与动机、以及监管缺失,都使得此类官员易陷入贪污的陷阱之中。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丈母娘需求”等往往能催生省部级官员的涉及房地产需求。一般而言,省部级官员自身并不缺房住,但这一级别的官员,大多已是50岁上下,正值下一代走入社会、买房置业的当口。如果子女要结婚,毫无疑问,丈母娘会问“有没有房子”。按我国的传统,身为高官的父母,出钱买房是理所当然。

不仅如此,记者从一些落马高官的案件中看到,很多子女借助父辈的高位投资房地产,甚至空手套白狼。

严跃进表示,贪官购置房产,除了为自身考虑外,也受到相关利益人的影响,比如子女、情妇等。此类人群的购房需求,将左右贪官的权力运用。“人之常情”的逻辑,加快了此类贪官的涉及房地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