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三问探亲假:32年未修改 与现实脱节如虚设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7-08 08:56:43

婆婆难道不是妈?

2问

探视对象

在《规定》里,列出了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等三类探亲待遇,假期分别是每年30天、每年20天、每4年20天。与《规定》同年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指十六周岁以前)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已经结婚六年的徐女士和任先生婚后的每一个长假都是在长途奔波中度过,二人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京工作,徐女士老家在湖北,任先生老家在山东,两人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都希望二人休假时能在自己家里。“每年的十一和春节,我们俩都跟打仗一样。”一说起探亲,徐女士就不停地感叹,七天的假期通常分成两段,先从北京奔山东,再从山东转战湖北,等第七天晚上回到北京时,已经疲惫不堪。“探亲假只让探视自己的父母,难道公婆就不是父母吗?”对于探亲假的如此规定,徐女士非常不理解。而任先生则觉得,婚前每年20天、婚后4年才一次的规定,让他有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感觉。

陈小兵委员表示,对探视对象只局限于自己父母的规定不合理,“这种规定可以说是不近人情,夫妻双方都有孝敬老人的义务。”他建议探视对象应该更大范围地扩充到岳父母、公婆、养父母以及祖父母。

打折机票不能报?

3问

报销制度

关于路费报销的规定也成为一大难点。《规定》中明确,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同是探视父母,未婚和已婚报销比例相差70%。网友smilesmlile觉得很不合理:“难道结婚了工资就会高点儿吗?”他认为,近几年工资增长较快,如果仍按超过本人工资30%的部分才能报销,可报销的部分其实很少。金女士退休前在一家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了多年,她告诉记者,以往对探亲假报销的路费控制很严格,什么情况能报销卧铺、什么情况只能报销硬座都有明确规定,“也有的单位是按行政级别报销的,普通员工报硬座,中层报硬卧,领导就可以报软卧。当时很少有人坐飞机,基本上没听说过谁拿着机票报销的。”

随着高铁和飞机越来越普及,探亲假里的报销制度也与现实严重脱节。“比如说,从北京到武汉的高铁单程五百多元,但有时特价机票才一二百元,但也只能买贵的火车票。”陈小兵委员建议,探亲假路费的报销应该设置上限,根据路途远近并考虑到各种交通工具的实际情况,测算一个平均的报销额度,报销时不考虑交通工具,只看金额。

其实,现在对于更多人来说,如果能让他们正常休探亲假,报销与否都显得无足轻重了。“还有探亲假?”今年是杨先生在一家中型国企工作的第五个年头,五年中,他只在其中一年的春节回乌鲁木齐探望过父母,去掉往返途中时间,在父母身边只呆了四个晚上,他告诉记者从未听说过探亲假,“不要说是单位还要给报销路费了,就算自己掏双倍的路费,只要能给我时间就行!”事实上,在一些探亲假适用的单位里,很多人也不敢提休假的事。“一个人休假就得有另一个人替班,一休就那么久,谁好意思啊?”一家大银行的职员王女士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单位明确有探亲假制度,但很少有同事会主动提出休假,“一个萝卜一个坑,走那么长时间,工资、奖金、升职、评优都跟绩效绑在一起,谁敢轻易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