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忧产假影响工作 已婚未育女子41次面试失败

作者:谢东波 来源:武汉晚报
2013-06-03 11:10:34

约定两三年不要小孩很常见

姜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通过网络调查发现,八成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表示,相比已婚未育女性,他们会优先考虑未婚和已婚已育的女性求职者。

姜小姐4月中旬在武汉一家论坛发出的帖子,目前点击量已过万,回复近两百条。记者粗略统计网友回复发现,九成人认为,相比未婚和已婚已育的女性,已婚未育女性找工作时更加困难。

跟姜小姐遭遇类似经历的网友“想念的衣裳”说,自己也曾隐瞒婚情找工作:“说自己未婚,真的好找一些。”拿了结婚证的网友“佩ya”说:“找了一个多月工作,极力保证说近几年没有生育计划,才有单位对我抛出橄榄枝。”

因担心隐婚迟早露馅,不少已婚未育女子选择向企业坦白,不过在被录用前,往往要跟企业达成“限时生育”的口头协议,约定两三年内不能要小孩。

27岁的湖南姑娘李莎之前在广东工作,去年7月,她辞职嫁到武汉。因和老公计划短期内不要孩子,她想在武汉找份工作,但面试十几次没成功:“企业老是追问我什么时候要孩子,能不能做到几年内不要小孩。”一气之下,她干脆做起了全职太太。

企业担心休产假致工作断档

昨天,参与记者调查的46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中,有八成表示会优先考虑已婚已育和未婚女性。其中,已婚已育者最受欢迎,多数人力资源经理解释:已婚已育者通常工作经验丰富,有家庭和孩子后责任心更强,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工作。

绝大多数人力资源经理表示,会根据岗位具体情况,考虑女性的婚育状况,比如做前台、礼仪这样的工作,通常会选28岁以下的未婚女性,但若是会计、行政等对专业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已婚已育女性更受青睐。

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刘威算了笔账:以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例,员工通常怀孕3个月左右会告知公司人事部,按照劳动法对妊娠妇女的特殊保护,企业通常会减轻其工作压力,且不能随意开除、调岗、调薪。在其享受3个月产假期间,按每月工资3000元计算,就等于损失近万元。

在刘威看来,相比企业支付的直接成本,隐性成本要更大,“不少女性一怀孕就开始频繁请病假,有些专业性强或者需要联系大量客户的岗位,很容易出现工作断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