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地方破局 尚面对三大焦点问题

作者:马俊 任玮 来源:半月谈
2013-05-23 11:07:12

分类推进户籍改革还有哪些新思路?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城镇化”被列为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九项重点工作之一。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首次明确提出“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长期以来推进缓慢的户改,有望跨出实质性的一步,但在操作上还需要新思路。

进入21世纪,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有明显加快。2000年,全面放开了县以下城镇的落户限制,2011年,全面放开了农民进入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籍“农转非”2500万人,为前3年的2.2倍,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籍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5.29%。

部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虽无法全面放开户籍,但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作为改革的过渡和衔接。主要有三种形式:积分制入户,如深圳、中山;居住证制度,如上海、苏州;统筹城乡的户籍制度,如重庆、广州、兰州。

但三种形式也都各存争议:“积分制入户”在为一部分农民工打开户籍之门的同时,也将更多农民工挡在门外。目前实行的积分标准虽有所调整,但学历和职称仍占主导地位,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并连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10年不及一纸大专文凭。

而对于“居住证制度”和“统筹城乡的户籍制度”,公众的担忧多在“有名无实”上。此前,广州市更换统一的居民户口簿,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作为一线城市标杆“北上广”的一员,广州此举赢得不少掌声。但更多网友认为现在叫好为时尚早,户改决不是去掉“非”的问题,如何保障进城农民生活,如何协调城市居民与“新市民”的利益分配关系,如何承担巨额改革成本,诸多问题的解决效果都需要时间来检验。

此次明确提出“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在前期各类试点的基础上的一个整体规划和提升,但操作起来还需要新思路。

思路一:分类的依据应更便于操作。

目前,虽然县以下城镇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已经全面放开,但这仅是户籍改革中相对容易的过程。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作为改革的难点,推进缓慢。可见,依据城市等级逐步放开的思路中途受阻。此时如转换思路,将分类的依据从“城”转变到“人”,或可继续前行。

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建议,一次性解决4000万长期举家迁徙人口的落户问题。这部分人虽然没有户籍,但他们不仅具备在城市就业生活的能力,且已经占据了一些公共服务资源,一次性落户并不会对城市产生冲击。

思路二:有“实”无“名”也可作为户改的一部分。

其实,户籍改革不必纠结于是否给农民户口、让农民进城的问题。长期研究户籍制度改革的专家、户口网创始人余梁指出,广州此次户改是先推动社保等具体福利待遇的公平,社会保障措施到位后,才落实户口,可谓“实至名归”。

更有一些地方,身份还是农民,但能就地享受市民待遇。比如在浙江省海盐县,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怀揣股证权证,通过劳务专业合作社培训让农民身有一技之长,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的延伸让农民安享福利保障,这种“就地城镇化”的模式既可以为新型城镇化探路,同样可以作为户改的一部分,缓解大城市户改的压力。

思路三:注重发挥“1+1>2”的政策协同作用。

一项改革的成功与否,往往是诸多领域政策措施的叠加效应。就户籍改革而言,其与征地、教育、医疗、就业、房地产甚至政绩考核等方方面面都密切相关。

以教育为例,目前四大直辖市都没有建立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常态化长效机制,有专家直言,“北上广”不解决异地高考等于整体没解决。这样即便落了户,还是无法实现机会均等。

再以政绩考核为例,燕京华侨大学校长、知名经济学家华生提出,让土地为外来人口落户服务,将用地指标与落户人口挂钩,并将外来人口落户作为政绩考核的一个重点。

总而言之,哪项政策措施的调整停滞不前,都有可能成为户籍改革的绊脚石,目前最紧要的,是利用新思路,研究如何更好发挥各项政策的协同联动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市民或享受市民待遇,提高城镇化质量。(记者陈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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