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个人不良记录期限5年 过期将删除

来源:中广网
2013-03-16 22:45:24

澳大利亚:征信体系政府不介入 黑名单保留7年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说,当地的征信体系是由几家专业公司来维护的。

胡方:澳大利亚的征信系统并非由政府来主持,而是由几家专业的信用记录公司共同维护和保存。当你向电信公司申请签下你人生第一部手机的时候,当你向银行开设第一个帐户的时候,你的信用记录就开始由这些信用公司记录了。目前澳大利亚最大的信用记录公司大约保持了1350万份信用资料,而澳大利亚总人口到目前也仅仅只有2200万,所以说这个公司的信用记录几乎涵盖了大部分成年的澳大利亚人。系统记录的基本都是个人的财务信息,包括银行帐户的取消和建立,信用卡的申请、各种帐单的交纳情况和房贷、车贷信息等等。

普通的信用记录通常会保留5年时间,不良记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会保留7年时间。澳大利亚的信用记录往往局限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两国共享,所以对外国人违背信用问题总是很无可奈何,比如很多来自各国的小留学生在学成离开澳大利亚之前,会带上一部和澳洲电信公司签约获得的手机,由于人都离开澳大利亚了,后继的每个月定期交纳手机费自然就不会执行,于是他们会被列上黑名单。像这样的孩子,如果以后再回澳大利亚,自然在财务问题上因为位列黑名单而处处碰壁,但是这却不影响他在自己的国家仍然清清白白的信用记录。

网友评论

“十字街口的背影”:赞成,除非恶意很多人是大意了才留下了不良记录,这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但是也要防止某些不法之徒钻5年的空子。

网友“只爱中国之声”:调整是必要的,一方面国家需要必须对不良信用的行为予以打击,另一方面不能因为信用主体有了一次不良的信用行为,就要其一辈子背负这样的后果,这样的规定是对信息主体的保护。

“青城奎”:这个问题值得思考,有些人会想那这样就不再害怕了,5年以后反正记录就清空没有记录了,应该再加一条,如果再一次恶意触犯的话,将记十年二十年或者一生。

“紫竹林的笛声”:不错,给大家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忘记以前的种种,重新塑造自己的征信记录。(中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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