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规定出台32年处境尴尬 九成职工不知情

作者:余嘉熙 来源:工人日报
2013-03-02 16:15:07

“不知道”、“真有这事?”“那又怎么样,你敢请?”……在记者的采访中,近九成员工表示“不知道”探亲假,即使少数知道的,大部分也表示宁愿“望假兴叹”也“不敢请、不愿请”。

“有探亲假又怎么样,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走那么长时间工作咋办,领导能乐意,而且现在工资、奖金、升职都和绩效考核挂钩,拉了后腿自己也不乐意啊。”在郑州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宋杰告诉记者,今年为了能和家人多待几天,他就用“除夕到初六连续值班”换来了随后的7天连休。

人大代表建议落实 “ 探亲假 ” 获赞

“探亲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年轻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树才认为,去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但如果没有相应的探亲假制度,也难以落实。

这种说法得到不少专家的赞同。有专家分析认为,“请假难、不敢请假”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特别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员工处于弱势地位,“你敢请,老板就敢炒你”,而且“请假与否”也往往直接或间接与绩效、奖金、升迁相挂钩,考虑到这些成本,员工也往往“能不请就不请”。

“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探亲假制度对如今有重要意义,推行该项制度,是解决老龄化社会诸多矛盾的迫切需要。”在今年河南省两会上,该省人大代表韩晓燕曾提出《关于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建议》,全面落实探亲假制度。

据了解,该项建议在网上获得了高达94.24%的支持率,甚至还被参会的人大代表和众多网友评价为“最有人情味的建议”。

韩晓燕代表建议,在放假的方式上应该灵活掌握,可以将假期分散开,分多次完成;同时,扩大范围,非国有企业的员工也应享有探亲假;另外,应该对员工和企业制定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比如必须出示往返家乡的车票以及父母签字的假条等,以证明职工确实将探亲假用于探望父母,一旦发现职工违反探亲假制度,单位也有对其处罚的权力”,此外,如果单位拒不执行探亲假制度,可处一定罚金。记者余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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