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火灾真相清晰 凶嫌事后还混在人群中淡定发问

作者:李阳阳 柏建斌 来源:钱江晚报
2013-01-06 09:01:01

她在友成公司的26个月

入职一年,她带头大闹公司

上个月,顶头上司换了,她两次提出辞职

这是一段对于李某简短的介绍。如果去掉“火灾嫌疑人”一项,这样一份简历也许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是一个在“友成公司”最基层的员工,加上整天呆在仓库里,所以直到事情传开,很多人都还不认识这个名字的主人究竟是谁。就连公司总经理许勇,在听说是一个如此普通的员工放的火时,也连说了三遍:“不可思议!”

直至案发的1月1日,李某在“友成公司”仅仅工作了26个月,我们和大家一样好奇——

是什么让她如此冲动,在新年的凌晨不守在家人的身边,而选择了翻墙点火,酿下如此恶果?

是什么让她如此愤怒,要选择这样激烈决绝的方式进行报复?

真正的原因或许只有李某心中最清楚,但目前我们无从得知。

昨天,本报记者走访了李某的同事和领导,试图还原她这26个月来的人生轨迹。

●2010年10月,李某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

入职一年

她带头大闹公司

“友成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2001年6月选址萧山瓜沥。按照惯例,企业和地方之间都会有一种默契,就是企业在招工时会优先考虑当地居民,也是帮助地方解决“就业”压力。

“友成公司”没有破例,2010年下半年,它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了一批操作工。工作很简单,就是把企业回收的包装盒分类整理一下,纯体力活,不需要学历也不需要经验。

当时的李某,45岁,刚好赋闲在家,就去报了名。身体健康,又是瓜沥人,2010年10月,李某很顺利地进入了“友成公司”,月薪2000多元。

李某的第一岗,被分配到了“友成公司”当时的营业三科。科长姓刘,科内分成两组人,工作都一样,整理包装盒。“因为就是在露天工作,环境不怎么样,工作时间也比较长,有的时候人手不够的话,要从下午两点一直忙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刘科长觉得,这确实是个辛苦活。

2011年初,因为分工不均,营业三科内部的两个小组之间发生了矛盾。刘科长说,那是他第一次注意到李某鲜明的个性——

她带人来理论,组里其他人年纪都比较大,就她比较会说话,还有些号召力。不过她讲话比较冲,她觉得自己小组吃亏了。

就这么一次接触,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刘科长不但没理会还要开除她。感觉受了委屈的李某爆发了,她带着一帮姐妹闹到了公司人事部门。“她觉得现在的工作太辛苦,同样是回收包装盒,同样的报酬,他们营业科就得在室外工作,还不能按时上下班,而在仓库科工作则相反。” 人事部门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回忆起这次风波时,印象特别深刻,因为连公司总经理许勇都被“惊动”了。

“我当时的办公室还不在瓜沥,那天恰好路过厂区,看到他们闹得蛮凶的。我就让人事部门抓紧处理好,避免矛盾激化,但我当时还不知道那个女的就是李某。” 重拾两年前已渐渐模糊的回忆,许勇有些唏嘘,也许早一点注意到这个问题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