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文艺传播的社会责任

来源:《求是》
2016-02-19 11:32:20

  三、文艺接受、批评与消费中的社会责任

  全媒体时代的文艺接受与传统的文艺接受有着根本区别。大体说来,当代文艺的接受、批评和消费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文艺阅读快餐化。在现代生活节奏加快、数字化阅读日益流行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个“快餐文化”和“阅读浅薄化”的倾向,这种阅读的特点是匆匆地浏览和扫描、只看关键词、一次性以及非线性,浏览者们追求的更多是感官上的愉悦和刺激,读书更多是为了放松、休闲和消遣,文学阅读几乎沦为了文化快餐。

  二是评论方式随意化。网络的交互性为作者与读者、读者与读者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便利,读者能够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在线反馈给作者并与别的读者交换意见。在这种同步反馈中,网站评论栏、留言板、贴吧、论坛中出现了各种灌水、顶贴、浇花,即兴式的快感宣泄、恶搞式的讥嘲和戏仿司空见惯,它们表达的是一时之快感,获得的是参与之满足。它与中国传统“文学评点”的“虚心涵泳,熟读精思”后的“笺以数语”,在产生机制、目的追求上存在着根本差异。与思路严谨、论证严密的现代文艺批评话语相比,既缺少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也缺乏批判的维度与力度,用法国批评家蒂博代的话说,其可能导致“一代人的努力或者一种繁荣的网络文学事实因为理论提炼和总结的缺乏而逐渐被人遗忘”。

  三是评判标准浑浊化。受消费主义思潮侵蚀,一些评论者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市场化与艺术性关系上认识不清,对文艺批评应当恪守的价值观念和评判标准缺乏正确理解;有的提倡所谓的个人化批评,对一些展示低俗本能、追求感官娱乐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丑化领袖、损污英雄的错误倾向置若罔闻甚至津津乐道;有的屈从于商业、金钱、权力、美色,为一己之私,溜须拍马、哗众取宠,以至于“红包批评”、“友情批评”、“权力批评”等极为恶劣的情况在文艺评论界盛行。这些无规则、无底线的评判和吹捧,体现的是批评者道德良知和职业精神的丧失,长此以往,不仅艺术批评的社会价值会荡然无存,而且会严重损害艺术行业的整体发展。

  当前,探讨文艺传播在文艺接受环节中的社会责任,就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高度重视阅读中的快餐化倾向。电子媒介不同于印刷媒介,阅读印刷媒介需要读者的专注和深入,而“网络浏览”则容易滑向浅层的“浏览”。从“深阅读”到“浅浏览”的转变,改变的不仅是阅读方式,更是专注能力的丧失和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因此,我们需要回归到经典,回归孤独宁静、一心一意、全神贯注的智力传统。

  第二,要认真对待评论方式随意化的倾向。我们认为,关键在于正确认识网络文学不同于传统文学的根本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适合网络文学的欣赏和批评方式。网络文学在游戏性、娱乐性、随意性、互文性、可修改性方面与传统文本有很大不同,它更多地体现的是电子媒介和后工业时代的特征,具有后现代文本的特点。因此,在对网络文学进行欣赏和批评时,可适当借鉴西方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资源和批评方法。另外,在网络文学批评过程中,若能同时汲取古代“文学评点”之长,引导人们从文学创作和美学的角度去欣赏网络作品,也有助于网络文学批评范式的建构。

  第三,要把握评判标准复杂化的状况。当前,文艺评判标准出现了一些复杂化的状况,但评判标准的复杂化并不意味着评判标准的主观化、任意化,因为无论何时何地,优秀艺术产品总是代表先进文化的进步要求,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确立并提倡一种合乎理性和时代要求的价值尺度与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的文艺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它“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他还说,“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也就是说,优秀的作品不仅要注重真善美,更要追求社会效益,要能够对国家、民族、历史、人民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能够在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之间确立明确的认识和选择原则,划定一个不可逾越的“禁忌尺度”。只有这样,文艺作品才能在合理、合法地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在推动和引领我国当下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文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全媒体时代,媒体和传播拥有了更多的自由。但是,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必须同责任相伴而行。今天,对于文艺传播来说,真正妨害传播自由的不是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而是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最能体现文艺传播的媒介伦理和职业道德的,恰恰是对传播的人民导向和社会责任的坚守。树立、增进、强化文艺传播的社会责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任务,也是中国文艺的希望所在。(作者:党圣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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